票務員涉姦新同事案 辯方指被告未備有安全套 性事臨開波被叫停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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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院男票務員涉以充電為由帶新女同事到酒店強姦案,今(12日)在高等法院續審。辯方繼續盤問事主X,並講出辯方案情指,當晚被告和X在酒店房內一同觀看三級片,被告繼而撫摸X的胸和下體,X都未有反抗。惟被告圖進一步和X性交,但房內沒有安全套,X才叫停謂:「唔入得」。結果二人無性交。事主不同意,並重申被告有插入。

票務員被告羅善強否認強姦新入職女同事。(資料圖片)

辯方向X道出其案情,指X和被告羅善强進入被告居住的酒店房間後,被告坐在床上用手機觀看三級片,並向X稱該片和他們稍後觀看的另一套三級片「私人會所」,戲類相近,兩人因此坐在床上觀看。

指女事主稱:一定要戴套

而被告在數分鐘後吻X的嘴,並把手伸入X的上衣摸胸,然後再掀起X的胸圍,吻她的胸。被告繼而脫去X的外褲和內褲,先用手指插下體,再吻X的下體。被告之後打算和X性交,但X拒絕謂:「唔入得,一定要戴套!」由於房間內沒有安全套,被告遂離開房間。

事主重申曾極力反抗

辯方指,X在整個過程中都沒有掙扎,並無大叫「唔好」、「救命」。X否認,指她遭被告侵犯時,極力反抗。

辯方又指,根據閉路電視片段,X聲稱被強姦後、離開酒店房間時,表現冷靜,甚至「好有手尾」把房門關好。X否認自已當時很冷靜,又解釋因擔心被告還未離開案發地點,才輕輕關門,避免遭被告發現。

被告羅善强,33歲,被控於17年9月4日在旺角彌敦道新興大廈十四樓金泉酒店某房間內,強姦女事主X。

案件編號:HCCC14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