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間】四分三私人管理項目未達滿意水平 帝琴灣爛地曬太陽

撰文:黃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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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假日,香港處處人流如鯽,要在繁華都市中尋找喘息空間,有人選擇行山呼吸自然空氣、或在大商場悠閒度日,但近年愈來愈多人喜愛到草地、海旁等公共空間,在城市一隅放鬆。
其實香港早年不少的公共空間,並非由政府管理,而是批予私人發展商興建,而發展商藉此獲取更多發展面積。有關注公共空間的民間組織,近月審查約100個私人發展的公共空間,發現約四分三處於「不滿意」水平,例如不易抵達、缺乏座椅等,而馬鞍山帝琴灣對出的一塊空地,發展商更未有提供任何設施,儼如一幅「爛地」。
(系列之一)

拓展公共空間總監單懷亮(左)、秘書長葉紫盈(右)分享本港私人發展公共空間的狀況及滿意程度。(盧翊銘攝)

關注公共空間團體拓展公共空間於今年6至9月期間,共調查93個公共空間項目,並基於暢達性、環境與設施、公眾使用及鼓勵社交四大方面作出評分,以4分為滿分。調查發現,有四分之三的項目未達滿意水平,反映管理不善的情況普遍。

丹拿花園評分最低

秘書長葉紫盈表示,最理想的私人管理公共空間項目位於中環新紀元廣場,因空間較大,樹木、座椅都為途人提供樹蔭等休憩地方;至於評分最差是僅獲1.1分的北角丹拿花園、其次為沙田新城市廣場9樓,獲1.45分。

她補充,北角丹拿花園的4樓入口無法進出,公眾要行一條長樓梯才到,非常不方便。此外,公共空間亦不設座椅,並不吸引行人停留。

北角丹拿花園公共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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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帝琴灣凱琴居的屋苑外圍,樹木林立,但原來該處屬於公共空間。(盧翊銘攝)

發展商「低度管理」官地

馬鞍山帝琴灣的屋苑外圍,平日巴士熙來攘往,經過的途人大多等候巴士,但原來屋苑前一幅雜草叢生的空地,是私人發展商管理的公共空間。記者日前到訪,空地僅種有數棵樹木,周邊無任何標示。

翻查地契條款,地段屬於政府土地,拓展公共空間總監、同樣是馬鞍山居民的單懷亮坦言,在區內居住十多年都不知道這裡屬公共空間,「其實同一般的行人通道係無分別,只係間唔中屋苑會派人來剪草。」他批評政府將官地批予發展商,卻任由用地「曬太陽」,平日除了附近居民等車外,未見有人停留,連惟一的兩張座椅,也是由大埔區議會興建。

公共空間「私有化」

至於1994年落成的馬鞍山廣場,是香港第一個室內的公共空間,當年以「公眾室內廣場」(Public Atrium)批出佔地約14,000平方呎的空間,可作展示商品等用途。

單懷亮認為,廣場提供冷氣,又鄰近區內屋苑及港鐵站,暢達度理想,但公共空間與商場設計如出一轍,即使有旋轉木馬,也是要消費一定金額後才可使用,「完全唔似一個公家地方,而係鼓勵他人消費。」

港鐵站另一端的新港城中心,同樣是「公眾室內廣場」,但驟眼看與一般的商場行人通道無異,發展商只在樓梯旁劃出部分地方讓市民坐下,過去更曾被揭發利用公共空間牟利,違反地契條款。

馬鞍山廣場的旋轉木馬,過去也要求市民消費後才可使用,變相是鼓勵居民消費,記者到訪當天,木馬正在維修中。(盧翊銘攝)
拓展公共空間總監單懷亮認為,政府應該更新公共空間使用指引,優化管理。(盧翊銘攝)

政府應更新指引 促發展商改善設施

私人發展公共空間政策由八十年代開始,原意是在城市中劃出空間讓市民使用,於是與發展商協商,以獲取更多發展面積作為鼓勵,要求發展商在發展項目內劃出公共空間的部分。

葉紫盈稱,根據現時的規劃標準,港人的人均休憩空間有2平方米,「如果呢啲公共空間,都計入去我哋人均休憩面積,咁係咪應該去做好佢呢?」她認為政府有責任監管使用情況,但當局自2011年公布設計及管理指引後,再無其他跟進工作。她們建議政府應更新指引,以及與發展商共同商討如何優化管理。

組織亦會於下月17日舉辦研討會,邀請建築師、前政府官員一起討論公共空間的政策及未來方向。

新港城中心的管理公司回覆表示,公司負責管理及維修天幕廣場,但未能提供每年維修費用的資料,並以備悉公眾希望公共空間可提供休憩地方的建議;帝琴灣凱琴居服務處則表示,該公共空間目前由屋苑服務處負責管理及維修,並按地契要求全日開放予公眾使用。至於馬鞍山廣場的發展商,截稿前未有相關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