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港媽澳門賭場賭足12小時 一歲女獨留酒店房 涉虐兒被捕

撰文:潘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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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福建籍香港中年新移民爛賭母親,本周一(22日)狠心將其一歲女兒獨留在澳門酒店房內,自己則到賭場賭足逾12小時,賭至天昏地暗,懶理女兒安危。期間女嬰疑因肚餓不停嚎哭,驚動酒店經理以後備匙進房查看揭發事件,將女嬰救出。
惟女嬰母親遲遲仍未出現,酒店方面決定報警將女嬰送院檢查,幸無大礙,之後交由社工局照顧。涉案爛賭狠心港媽事後返房被治安警涉以「虐待未成年人」罪拘捕,移交檢察院處理。

澳門治安警察局交代案情。

下午1時入住酒店 3時15分走賭場

被捕40歲母親姓吳、目前持香港簽證身份書(申請人主要是持內地單程證到港,而未取得香港永久居留權人士)。案情指,涉案的吳母周一帶同其一歲大女兒往澳門旅遊,入住友誼大馬路某酒店,當日下午1時辦理好入住手續及餵女兒飲奶後,疑因賭癮起並趁女兒睡覺,在下午3時15分將女兒獨留在房內,獨自在該酒店賭場賭錢。

至當晚約8時,酒店經理巡房時,聽到房間傳來女嬰不停嚎哭的聲音,連番敲門下無人應門後,利用後備鎖匙入房,發現房內只得女嬰一人,懷疑因肚餓而不停嚎哭。酒店方面在房內苦候近三小時仍未見女嬰家人返回遂報警,治安警到場後將女嬰送院檢查,幸無大礙。及後女嬰交由社工局安排暫住院舍。

狠母解釋:賭場尋找手機才延誤返房

至翌日凌晨約近4時,在賭場狂賭了逾12小時的爛賭狠心母親吳女始返回酒店房,治安警當場將其拘捕。

吳女事後聲稱因在賭場遺失手機,四處尋找始才延誤返回房間。治安警最後將涉案吳女以涉「虐待未成年人」罪移交檢察院處理,根據澳門當地法律,一經定罪可被處二至八年徒刑;如引致他人死亡,可被處5至15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