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解女保安案】切肉員謀殺罪成囚終身 官:本案證公義終會來臨

撰文:許家希
出版:更新:

凍肉店肉類切割員涉嫌於兩年前殺死及肢解女保安員案,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後,大比數裁定被告謀殺罪名及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罪名成立。法官直言被告的行為殘忍,令人毛骨悚然,而且至今亦毫無悔意,依例判處他終身監禁,更指本案證明公義終會來臨。死者兒子聽畢判刑離開法庭時指,認為法庭的判決公正,但遺憾到現時仍未能找到媽媽的屍體。

死者陳秀華的兒子陳浩文稱遺憾無法找回亡母屍體。(許家希攝)
+6

官斥被告殘酷無悔意

法官在判刑時,指被告顏永周(52歲)的行為殘酷,不容於社會道德,而且被告對自己的所為沒有悔意,法庭對被告毫無同情,判處被告就謀殺罪終身監禁。而被告為求掩飾自己的罪行,更將死者碎屍,做法傷透死者親人的心,認為仍判處被告就阻止死者屍體合法埋葬罪入獄7年,兩項罪名的刑期同期執行。

法官提到,本案印證了公義或會遲到,但終將會到來的說法。法官也特別感謝警員在本案中專業的調查。

死者兒子遺憾未找回母屍骸

死者兒子陳浩文在離開法庭時,表示遺憾至今仍未能找到媽媽的屍體。他又認為法庭裁決公正,相信媽媽在天之靈也會感到安慰。但他指覺得被告隱瞞了很多事情,他有留意被告自辯嗰時嘅表情同神態,並稱不想再說,但指在場記者也應留意到。

被告曾稱賣器官朋友才是兇手

被告顏永周被控於2016年5月1日在深水埗一單位內,謀殺女子陳秀華(62歲)及阻止其屍體合法埋葬。控方指,死者是被告前妻母親的妹妹。控方指,被告在大陸讀書至小學程度。而被告是一名偷渡客,在香港有數次案底,其中包括違法逗留條件和使用偽造的身份證明文件等。

任地盤保案的陳秀華,案發當天下班後到過在凍肉店工作的被告於深水埗家中,從此人間蒸發。陳的兒子數天見無母親消息後報警,警方追查得其母曾到被告家,往調查時被告見警即逃,警方往被告家,發現大量陳的血跡,閉路電視亦拍得被告多次拿「一袋二袋」出入大廈的片段,惟被告卻向警方稱曾目睹一名叫「阿海」賣器官的同鄉殺了陳,他見狀往打麻雀,等「阿海」清理完現場才回家。惟被告自辯時又稱他與陳無怨無仇,無理由殺陳。而陳的屍體至今仍不知所踪。

案件編號:HCCC10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