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實豐樂園項目 譚凱邦指合併漁塘轉濕地不可接受 求覆核決定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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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會於2013年批准長實元朗豐樂圍的發展項目,涉及約2000個單位,部份範圍座落后海灣濕地保育區。環保觸覺義務總幹事譚凱邦翌年以個人身份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長實建議拆小漁塘合併成大漁塘及拆駁位轉濕地提案不可接受,認為應維持現狀,要求推翻城規會的決定。案件今(15日)在高等法院審理,法官聽罷陳詞後,押後以書面裁決。

譚凱邦(右二)指拆漁塘駁位併濕地的做法不可接受。(朱棨新攝)

本案申請人為譚凱邦,答辯人為城規會。申請人要求推翻城規會就該位於后海灣濕地保育區計劃的決定。

指拆除駁位變濕地做法不可接受

譚的代表律師陳辭指,根據相關政策,項目要以公私營合作形式進行。惟原本與長實合作的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在城規會批准項目前,已經放棄與長實合作,認為項目不符政策要求。

譚的代表又指,長實的方案是要把31個小漁塘合併為多個大漁塘,並拆除駁位變成濕地,以補償濕地面積,惟譚指此做法不可接受。

城規會指長實會成立基金管理濕地

城規會的代表卻反駁稱,涉案發展項目的填塘範圍,符合濕地可接受的填塘範圍為約5 至10%。對於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放棄與長實合作,會方認為最重要是長實提出方案中的管理機制,而非合作的機構。而長實的方案包括成立基金,維持濕地的生態發展。城會接納此機制,因此批准發展項目是合理決定。

案件編號:HCAL20/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