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君爭產】滙豐前高層聞羅家曾出現爭拗 啟瑞更拎住把刀

撰文:許家希
出版:更新:

鷹君集團創辦人羅鷹石遺孀羅杜莉君(羅老太)狀告滙豐國際信託案續審,關鍵證人匯豐高層劉倩兒今(16日)接受羅老太一方律師盤問,劉同意與羅老太見面的時候,羅老太曾表示過要信託持有鷹君股份,但她指當年成立信託目的是遺產管理,若有其他目的如管理資產,應會清楚說明,劉並透露曾聞六弟啟瑞與兄長爭拗,啟瑞更「拎住把刀」。

滙豐信託部前董事總經理劉倩兒(中)出庭作供。(許家希攝)
+4

指信託成立目的是遺產管理

羅老太代表律師余若海今開始盤問滙豐信託部前董事總經理劉倩兒。劉早前作供時,曾提及信托契約和1988年的意願書也沒有提及過信託持有鷹君股份是信託成立的目的,余大狀今追問是否劉認為沒有提及過,是否就等於不是信託成立的目的。

劉稱過往一直的記錄均指向信託成立目的是遺產財務管理(estate and financial planning),當中並不包括增加資產價值。一般而言如果成立信託者想信託處理資產,他會將目的寫得很清楚。惟她也同意,沒有提及過也不等於不是目的。

信託不再是鷹君大股東

余又問到,是否在羅老太及滙豐信託的認知,家族信託一直是鷹君的大股東(majority shareholder)。證人不同意,因自2004年信託派息後,信託由持有鷹君52%股份,減至只剩下33%,故不是大股東,這點羅老太也知悉。余狀質疑劉曾在滙豐的文件上將信託寫成鷹君大股東,但劉稱或許「英文唔係咁好」故寫錯。

聞啟瑞爭拗時「拎住把刀」

劉亦作供稱,約在2004年時,羅嘉瑞在與滙豐開會時提及過家中出現拗撬,但當時信託人並不清楚爭拗的原因。劉稱後期知道羅鷹瑞同羅啟瑞曾有過爭拗,啟瑞更曾「拎住把刀」。

信託有責任保障受人資產

庭上提及劉曾與羅老太對話的內容,當時劉對羅老太言家族信託「最緊要就係鷹君股分,因為有你地個名」。劉稱,2016年她對信託的理解,就是信託人有法律責任,為受益人的利益「揸住」信託資產。

老太望百歲壽子孫斟茶行禮

羅老太早前經公關表示希望在百歲生辰時,子孫們可以向她斟茶行禮。羅嘉瑞散庭時被記者問及明天會否出席羅老太壽宴,羅嘉瑞只以微笑回應。

劉未完成作供,案件押後至11月26日再訊。

案件編號:HCA 3246/2016、HCA 35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