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挑戰丁權司法覆核案今開審  申請人:政策歧視大部分港人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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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早前入稟,要求法庭覆核丁權政策,成為首宗挑戰丁權的司法覆核案,案件今(3日)於高等法院開審。申請方由資深大狀李柱銘代表,李柱銘陳辭時直指丁屋政策歧視大部分港人,丁屋政策只屬行政政策,而非法定政策。李柱銘稱政策違憲,不同祖先、不同出身及社會起源的人作出差別待遇,且歧視女性原居民。

本案申請人為郭卓堅,及其後申請加入訴訟獲批的社工呂智恆,答辯方為地政總署署長,鄉議局被列為利害關係方。

李柱銘:土地資源非單屬某一階層

代表申請方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首先在陳辭指出,丁屋政策將港人把玩在手心已久,本案可謂萬眾期待,他直指丁屋政策歧視大部分港人,而丁屋政策實際上只屬行政政策,而非屬法定政策。再者丁屋政策存在性別歧視,而答辯方及利害關係方亦不爭議這點。

李柱銘稱總括而言,就是次司法覆核將爭議兩點,即丁屋政策違憲,因為政府對不同祖先、不同出身及社會起源的人作出差別待遇;且歧視女性原居民,亦為政府在運用土地上帶來沉重負擔。李柱銘亦強調土地資源非單屬某一階層的人士。

指《基本法》第40條沒提及「丁屋」政府無責任延續

李柱銘續指,雖然答辯方強調丁屋政策受《基本法》第40條保護,但有關條例實際上沒提及「丁屋」,或指出女性原居民不受保障,亦沒有提及丁權屬原居民權益,而且根據《基本法》第25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應有優待,而有關政策明顯歧視女性原居民。

此外,在97前中英就香港前途進行談判時,雙方未有就是否繼續丁屋政策作出決定,而是讓香港政府自行決定是否修改、廢除或取代有關行政政策,故香港政府亦沒有任何責任延續丁屋政策,可惜政府多年來一直「議而不決」,不願面對及處理丁屋政策。

案件編號:HCAL26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