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接54萬宗外傭工作簽證申請 逾萬宗個案須審查 涉被剝削苛待

撰文:文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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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共逾三十萬名外傭越洋到港工作,據政府今(12日)提交立法會書面回覆指,在5年間入境處共接獲544,000宗外傭工作簽證申請,當中須進一步審查個案逾萬宗,佔整體個案的2%,部份個案涉及特殊情況,包括僱主移民、逝世,甚至該名外傭或曾受剝削及苛待。而審查個宗亦有1.8千宗遭入境處拒絕申請。

入境處自2013年6月起就多次轉換僱主的外傭的工作簽證申請加強審查。(資料圖片)

逾萬宗審查申請個案中涉及特殊情況 外傭或曾受剝削及苛待

入境處自2013年6月起就多次轉換僱主的外傭的工作簽證申請加強審查。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12日)提交立法會的書面回覆指,在2013年6月至2018年10月期間,入境處共接獲544,000宗外傭工作簽證申請,當中須進一步審查個案有11,077宗。在審查個案時發現部份或涉及特殊情況,包括僱主移民、逝世,甚至該名外傭或曾受剝削及苛待,以致不能繼續履行合約。

而處方在5年間共拒絕1,817宗外傭工作簽證申請,當中撤銷及未能跟進的申請則分別有819宗及658宗。

勞福局:政府無計劃就僱用外傭設立試用期

此外,就外界建議設立外傭試用期,勞福局回應指,即使設立試用期,外傭同樣有權隨時提前與僱主解約,而僱主仍須負擔解約的相關費用,包括外傭返回原居地的旅費等問題,故此政府並無計劃就僱用外傭設立試用期或更改終止合約所需的通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