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文件揭政府擬放寬PM2.5超標次數至35次 惟會收緊排放濃度

撰文:張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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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正檢討空氣質素指標,最快今年底前完成,並就檢討結果諮詢公眾。《香港01》獲得一份官方文件,當中政府建議收緊可吸入微細懸浮粒子PM2.5的濃度至每24小時的每立方米50微克,但每24小時容許超標的次數則由現時9次增加至35次。文件指,若不放寬超標次數,每立方米50微克的指標較難達成。
此外,政府亦擬收緊二氧化硫的排放標準至每立方米50微克(每24小時),可容許超標次數同樣維持3次。環保署未有回認有關建議是否屬實,稱環境局局長會考慮相關工作小組的評估結果,在年底前完成檢討,及後向環境諮詢委員會提交報告和向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匯報檢討結果,並就檢討結果展開全面公眾諮詢。

政府將就檢討空氣質素指標的結果諮詢公眾。(資料圖片)

臭氧、PM10指標不變

環保署空氣質素指標檢討專家小組於本月13日舉行會議,由環保署提交的與會文件指,環保署現時規管空氣污染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每10分鐘)、一氧化碳及鉛的標準已達到世界衞生組織指引最嚴格的終期指標。因此,政府需探討如何收緊可吸入微細懸浮粒子PM2.5、PM10、臭氧及二氧化硫(每24小時)的排放標準,以達至2025年的減排目標。

不過,經評估後發現,若收緊臭氧及PM10的指標,按本港目前的空氣質素及減排措施推算,到2025時不會達標。因此,該兩個空氣污染物的排放指標維持不變。

汽車廢氣是本港空氣污染物主要源頭。(資料圖片)

PM2.5超標次數由9次增至35次

同時,環保署建議將PM2.5的年平均濃度由35微克收緊至25微克。至於每24小時平均濃度則由現時的每立方米75微克收緊至每立方米50微克,即世衞中期目標二。但每24小時容許超標的次數則由現時9次增加近四倍至35次。文件解釋,經模擬計算後,若將指標訂於50微克,2025年有關指數將超標33次。因此,需要緩衝(buffer),令情況更真實(realistic)。此外,二氧化硫的排放標準至每立方米50微克(每24小時),可容許超標次數則維持3次不變。

據了解,政府在制定相關指標時,會以最終能否達標作為其中一個考慮。專家小組下周二(18日)會再舉行會議,有委員預計會有廣泛爭議和討論,但指標修改空間不大。

環團:政府不負責任

健康空氣行動項目主任于愷絹批評政府先考慮可行性,再訂立指標的做法不負責任。她認為所有指標應要與世衞終期指標一致。于愷絹續指,訂立指標只是第一步,下一步應有監測機制,例如若不達標時,需有人為此負責。

專家小組成員之一的中文大學賽馬會公共衛生及基層醫療學院研究講座教授黃子惠則贊成收緊PM2.5指標,但由於本港受珠三角的背景污染影響,即使香港一輛汽車也沒有,也難以達到世衞終期指標。至於放寬容許超標次數,黃子惠稱不會對健康造成長期負面影響。他解釋,空氣污染對健康的影響應以年平均值及按世衞終期指標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