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指律政司「益自己人」不檢控梁振英 郭卓堅入稟求覆核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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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日前指證據不足及沒有利益衝突為由,決定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涉嫌收受UGL 5000萬元。「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不滿律政司決定,昨(17日)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直指有關決定違反《基本法》及有違公眾期望,更認為決策有「閉門審人,益自己人」之嫌,故要求推翻不檢控決定。

前特首梁振英涉收UGL 5千萬元事件,獲律政司決不作起訴。(資料圖片)

申請人為郭卓堅,答辯人為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郭在誓章指,律政司認為梁振英在事件中沒有利益衝突,可以不作申報的決定,違反《基本法》第47條,即行政長官就任時應向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財產,記錄在案。

郭又指是次調查沒有如調查前財政司長梁錦松時,聘用獨立海外專家,涉「閉門審訊,益自己人」,不符合公眾期望。

案件編號:HCAL288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