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仁大學指學生會「缺莊」 收回會址及民主牆 學生批校方打壓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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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學界再發生民主牆管理爭議。香港樹仁大學學生會聯同八間專上院校學生會及學聯發起聯署指,校方以「未能產生新一屆幹事會」為由,決定收回學生會辦事處和民主牆。學生會指,過往幹事會出缺,會由民選評議會代理,但校方忽然拒絕承認,批評校方蔑視學生會選舉結果、打壓學生自治及言論空間,形容事態極嚴重,予以嚴厲譴責,強烈反對校方收回場地,並要求校方在本月27日前回應訴求,否則不排除會將行動升級。
樹仁回覆《香港01》查詢時稱,一直以來非常尊重學生自治,以及由民主選舉產生的學生會,強調只要有學生願意組成內閣參選,並最快於明年2月正式成立,上任後校方將與過往一樣,與新一屆幹事會就借用場地事宜商討和簽定借用場地協議。

九間專上院校學生會及學聯發出聯合聲明指,香港樹仁大學以學生會「未能產生新一屆幹事會」為由,決定收回學生會辦事處和民主牆,批評做法打壓學生自治及言論自由。(網上截圖)

聯合聲明指,香港樹仁大學學生會於本月7日接獲學生事務處來信,指學生會「未能產生新一屆幹事會」,因而「未有院校認可之行政機關管理辦事處和民主牆」,並決定收回上述空間。惟學生方面指,根據《會章》,倘若學生會無法產生新一屆幹事會,來屆評議員將成立臨時行政小組代理幹事會職務,服務學生會會員。

學生方面續指,按照過往經驗,若幹事會出缺,學生會代表與校方簽訂會室租約,由臨時行政小組適度維持會室運作,提供影印、文具售賣等服務,反映代理職務機制行之有效。而學生組織早前已舉辦換屆選舉,產生新一屆評議員。

樹仁學生會得悉事件後,於上周三(12日)與學生事務處交涉,惟校方依然一意孤行,批評校方做法是打壓學生自治;而收回民主牆的決定,亦是收窄言論空間。

校方拒絕承認民選評議員 學生會批無理

樹仁學生會批評,校方是次忽然「改弦易轍」,無疑令學生會的人手及資源更加緊絀,嚴重影響學生會運作。學生會又指,校方選擇性地承認民選幹事會,而拒絕承認民選評議員,箇中邏輯令人費解,更是蔑視學生會《會章》及全民投票之結果。

今次涉及的學生會場地為文康大樓H204室,學生會引述校方來信指場地租予「學生會」,不過學生會指,「學生會」正由「幹事會」、「編輯委員會」及「評議會」組成,「幹事會」只是學生會運作及決策機關,質疑校方決定是扼殺其他機關使用場地的權利,理由並不充分。

學生會要求聯同大專學界要求校方在下周四(27日)前回應訴求,包括尊重學生自治,承認幹事會出缺安排及本會週年大選結果,保障場地、資源不受影響;承認學生會管理民主牆之權利,停止一切施壓及清拆行動,否則不排除將行動升級。

樹仁學生會評議會候任主席鄭家朗表示,校方收回學生會場地及民主牆理由牽強,未有根據學生會《會章》行事,「原則一變再變」。(資料圖片)

校方稱收回場地 喚醒同學對幹事會出缺關注 評議會:理由牽強

樹仁學生會評議會候任主席鄭家朗表示,當日與協理副校長(學生事務)葉秀燕等校方代表會面,校方以三大理由收回辦事處及民主牆,除認為要由學校認可的行政機關處理、亦稱要透過收回學生會場地,以喚醒同學對幹事會出缺的關注,同時學校有權處理學校資源。不過,鄭家朗批評,有關理由牽強,「人治味道濃厚」,強調《會章》自2012年修訂,屬校方與學生共識,不應該隨意改動原則,促請校方在限期前正視訴求。

樹仁:若幹事會補選後成功組莊 可與校方商討簽定場地協議

香港樹仁大學回覆稱,一直以來非常尊重學生自治,以及由民主選舉產生的學生會。根據慣例,校方每年均會與該年之學生會幹事會簽定借用場地協議,惟自2017學年開始,學生未能成功組成幹事會及評議會,僅由學生會臨時監察委員會委任臨時行政小組代理幹事會之職能,校方於今年3月酌情與該臨時行政小組簽訂為期該學年之協議,借出學生會會室和佈告板作民主牆,協議結束日期為本月31日。

校方發言人指,曾鼓勵學生盡快正式成立由民主選舉而成的學生會幹事會,而非由評議會委任的臨時行政小組長期擔任民選幹事會之職能。發言人稱,早前提醒評議會,到本年底如未能正式組成幹事會,院校將不會再向評議會借用場地。

校方續指,只要有學生願意組成內閣參選,據了解最快可於明年2月正式成立,待新幹事會上任後,校方將與過往一樣,與新一屆幹事會就借用場地事宜商討和簽定借用場地協議。

另外,學生會幹事會成立前這段期間,學生如需相關服務,例如影印或購買文具,校方將盡力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