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先與租戶達安置協議 城規會有條件批准大坑西邨重建

撰文:馮普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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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會批准大坑西新邨重建,但條件是先與現時租戶達成協議。(黃永俊攝)

城規會有條件批准大坑西新邨重建規劃申請,略為放寬體積比率及建築物高度限制,但城規會關注重置現時租戶的安排,所以要求申請人若未能與住戶就安置或調遷安排達成協議,重建計劃便不可啟動。

管理大坑西新邨的平民屋宇有限公司4月初向城規會申請重建,要求放寬地積比和高度限制,以興建6座27至47層樓宇,包括4,925個住宅單位。根據擬定的方案,現有租戶可以選擇獲取賠償搬走,或者購買重建後新建成的資助房屋單位;亦可選擇租住不在重建計劃內的舊單位,但計劃一直被地區人士反對。

城規會指,鑑於計劃在重建後沒有提供資助出租單位,故十分關注重置租戶安排。今次的決定,除要求未與住戶就安置或調遷的安排達成協議前,不可啟動重建計劃外,亦促請政府在申請人能夠提供一個令人滿意的重置安排前,不能訂立重建計劃的地契修訂。

大坑西新邨位於石硤尾南山邨的西南面,由大坑西街、窩仔街和偉智街等包圍,有超過50年歷史,是本港唯一私營廉租屋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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