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山王意外致下肢癱瘓 積極面對但無法逃避殘障限制 索償千萬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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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勇奪長洲搶包山冠軍的「包山王」的攀石運動員黎志偉,2011年在屯門公路駕駛電單車時遇車禍致半身癱瘓,他事後向兩名先撞撞傷他的司機追討逾千萬賠償,案件今(10日)在高等法院開審。雖然黎在意外後一直積極面對人生,過去亦曾作過不少高難度的攀爬嘗試,惟他作供時透露,身體的傷殘對生活有很大影響,他亦不能如一般健全的教練般作指導工作,亦因而常被他人質疑其能力,最終亦辭去教練職務,他更自覺這兩年的身體已大不如前。

包山王黎志偉因遇交通意外至需要坐輪椅。(李慧娜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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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被告司機認為黎意外時曾切線

原告為黎志偉,被告為肇事司機唐洪國及徐紹輝。黎於2011年12月9日駕駛電單車於屯門公路中線行使時,首被告的車輛突然切線撞到,黎倒地後再遭次被告的車輛撞到。但被告一方卻稱,原告當時有切線。雙方未能就意外的法律責任達成任何共識。

因意外而失運動獎學金

就索償金額,原告方稱因意外損失未來的收入,包括在地盤進行高空工作及擔任攀石教練的收入,原告另指他亦因意外失去有關運動的獎學金等。

黎供稱,他2006年已成為攀石教練,在意外後仍持有攀石教練牌,但要在有一名健全攀石教練作為助手的情況下,才可以任教。他表示本來打算退役後成為攀石教練,但亦想過成為「定線員」(即設計攀石路線的人員),但卻因意外受傷無法考得相關牌照。

遭教練家長質疑能力

黎表示,雖然他於2014年5月成為港隊攀石教練,但在2016年決定離開港隊,他解釋因為任教期間主要以口述自己的經驗為主,但任教2年後,認為已經傳授自己所有經驗,運動員已無法從他身上獲益,同時亦有其他教練質疑他的能力,因他在運動員發生意外時無法作出應變,在眾多家長、教練的質疑下,他終自己決定離任。

攀登總會一直就是否續牌商討

他亦提到攀登總會在意外後,一直就是否延續他的牌照進行商討,他透露總會曾擔心若撤銷其牌照會否構成歧視,同時亦受到傳媒壓力。

另外,黎亦透露他近一、兩年身體狀況轉差,以前能夠用輪椅走樓梯,但現在已「無咁有力量」,亦較少自行駕車。

案件編號:HCPI 123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