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由今日(21日)起開始派發4,000元「關愛共享計劃」申請表格,並於即日起至4月30日接受申請。計劃申請條件繁複:長者生活津貼、綜援是否合資格領取?聯名物業如何計差餉扣減額?兩夫婦合併評稅又點計?受惠退薪俸稅、免差餉都有份?《香港01》列出八大條件資格問題,助讀者決定是否入表申請。一切資料以計劃政府專頁(css.gov.hk)為準。另職津處亦有設立查詢熱線,市民可致電3897 1088查詢。記者:陳嘉慧
2018年3月,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公佈「關愛共享計劃」,「拾遺補漏」向沒有受惠於當年預算案「派糖」之人士補發4,000元,預計最多有300萬人受惠。惟領取這筆錢的條件要符合一系列條件,究竟哪些人才可領足全數? 想領足4,000元,申請者必須於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滿18歲、通常居住在港、持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並且在港沒有物業,同時在2017/18課稅年度的沒有交稅、沒有受惠於綜援等津貼雙糧之人士,否則不獲派錢,或只領取部份。 不少市民都有疑問:受惠薪俸寬減後是否可以申領4000元? 若薪俸寬減金額少於4000元,市民仍可申領差額。計算方法為:$4000 - 寬減額 = 可獲金額。 許多人不清楚,曾受惠差餉寬免是否可以申領4000元? 政府希望每名市民至少獲4000元,所以只要全年差餉寬免額、薪俸稅寬減金額合計少於4000元,市民也可獲取差額。不過現時樓價高企、差餉估值高,相信許多業主也無法獲派錢。 計劃要求申請人士「通常居住在香港」。究竟何謂「通常居住」?有否時間長短之界定?在職人士被派駐外地、學生在外地交流、長居外國養病的人士可否領取? 政府今次將「通常居住在香港」人士定義為暫時離開香港而在合理預期情況下會返回的人士,例如出差、留學、求醫人士。至於已移民海外其他國家人士則不合資格。值得注意的是,「通常居住在香港」不以居住時間長短界定。 在港沒有物業之申請人(持有物業人士請看下一題),若於2017/18年度繳交薪俸稅,當年退稅額少於4,000元,可申領4,000元減去稅項寛減額。不過,如果申請人與配偶以合併評稅方式報稅,寬減額如何計算? 市民需以個人名義申請此項計劃。如夫婦的收入以合併評稅方式計稅,理應只有其中一方要交稅。無須交稅的一方若符合其他資格,可提出申請。另一方的稅款寬減額如少於4,000元,並符合資格,亦可提出申請,或可獲發差額。 市民如持有物業,可否申領?多於一項物業又該如何計算?透過私人公司持有物業、聯名共同擁有物業,對申領有甚麼影響? 計劃要求申請者「在港只擁有一所自住物業」;聯名擁有物業的人士則按比例攤分差餉寬減額。申請人如符合其他資格,可獲發放4,000元扣除差餉寬減額(及退稅額)後的餘額。透過私人公司持有物業亦會被視為擁有物業。 自己做老闆、大學生做兼職、Freelancer可否申請? 無論自僱或受僱,若不用繳交2017/18課稅年度薪俸稅,又符合其他申請資格,均可提出申請。有交稅或需繳交差餉者,可參考之前的答案。 正領取綜援人士可否申領4,000元?領取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或傷殘津貼的人士可否申領?正在領取「職津」、「交津」的在職人士可否申領? 2018年5月10日或之前領取2017/18年度長者生活津貼、綜援、高齡津貼或傷殘津貼的人士並已獲發雙糧者,不符合資格申請。而正在領取「職津」、「交津」的在職人士,則可申請。 新移民可否申領?持本港工作簽證人士、非本地學生可否申請?身份證幾粒星才可申請? 此計劃申請資格之一,為18歲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即「身份證符號」為A字頭並帶有「***」之人士。新來港人士需於2018年12月31日擁有身份證或申請身份證收據,不包括來港工作、求學、接受培訓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 2月1日至4月30日接受市民交表,屆時會分批處理申請,預計最快在2019年4月內核准首批申請並發放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