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調查:23%大學生過去一年曾遭性騷擾 施害者包括教授講師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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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最新調查發現,近四分一受訪大學生(23%)在調查前一年內曾受到性騷擾,部分個案是明目張膽地遭性侵犯,甚至施害者為教授、講師,但當中只有2.5%人表示已向所屬大學投訴。

平等機會委員會21日公布「本港大學生性騷擾調查研究」結果,發現有23%的大學生,在調查前一年內曾受到性騷擾。(鄧穎琳攝)

平等機會委員會去年透過收集不記名的網上問卷(約14,442份)、與表示曾遭性騷擾的學生(28人)進行深入訪談,以及透過焦點小組,向大學代表了解他們對校園性騷擾的意見,以進行「本港大學生性騷擾調查研究」,了解本港大學校園性騷擾的整體情況。

是次調查有9所大學參與,包括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浸會大學、香港教育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公開大學及嶺南大學,整體參與人數佔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的14.3%。

調查顯示,在校園範圍內被性騷擾的學生中,逾8成人指騷擾者為男性、72.7%為與受害人就讀同一所大學的同學;而4.4%(約98人)表示騷擾者為導師、講師或教授,而有4.4%(98人)則指騷擾者為大學非教學職員。其中三種最常見的性騷擾形式包括在學生面前向別人說有關性的話題或鹹濕笑話(38.0%);直接對學生說有關性的話題或鹹濕笑話(34.7%);以及有人對學生作出不恰當的身體接觸(20.2%)。

平機會署理營運總裁朱崇文強調,此類個案數目看似不多,但情況令人關注、絕不容忽視。他解釋,大學教學人員理應保護年輕學生,而性騷擾受害人處於弱勢,往往難以挺身對抗或舉報。

朱崇文形容,約23%大學生曾受性騷擾屬「中高」比例,直言情況不理想,透露平機會將會盡快約見多間大學,建議各間大學設立受害人為本的舉報機制,委任一名副校長職級或以上高層管理人員,監督有關防止性騷擾事宜的工作,加強教職員培訓及進行全面性教育等。《香港01》已就事件向多間大學查詢,暫獲教大、科大、港大、浸大及嶺大回覆。

科大、理大:個案屬實可被革職或開除學籍

《香港01》已就事件向多間大學查詢,教大、科大、浸大、港大、理大及中大均表示,會以工作坊、小冊子等形式宣傳反性騷擾信息,並會研究平機會建議。其中教大及科大重申,對性騷擾及性罪行採「零容忍」態度及政策,而科大及理大更表示,若個案屬實將執行紀律處分,包括可被革職或開除學籍。

而城大及公大則表示,該校有由副校長領導的相關委員會,處理涉及性騷擾的事宜,定期作檢討和修訂。其中公大更會向新入職教職員及迎新營學生領袖講解防範性騷擾資訊。

至於嶺南大學,校方回覆至今從未接獲學生有關性騷擾的投訴,但大學設全面政策及程序處理涉及性騷擾的投訴,若投訴個案的表面證據顯示,學生或員工行為足以構成紀律調查,將有機會進入正式紀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