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上午與少婦碰面 下午再遇用刀狂插兼搶劫 官指恐怖囚5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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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婦準備接兒子放學時,突遭一名男鄰居從後箍頸行劫,鄰居並用利刀狂插少婦的臉、手和頭,又扯她的頭髮,少婦曾求饒也不得要領,最後被奪去背包才成功逃離。警方迅即鎖定鄰居身份,並沿血路登門拘捕他。鄰居今(31日)在高等法院承認1項搶劫罪,法官判刑指案情恐怖,斥責被告多番襲擊少婦,令對方身心均受創。少婦至今臉部仍留有疤痕,出街也需戴口罩,遂判行兇的鄰居監禁5年。

被告邵雄案發當日早上曾主動要求送事主兒子上學但被拒。(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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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被告邵雄,48歲,承認於2017年10月19日在土瓜灣北市街行劫當時約26歲的女事主。

女事主心理受嚴重創傷

法官判刑時透露,事主經歷如此恐怖的事件後,曾失眠和發惡夢,容易回憶事件。此外,她介意自己臉上的疤痕,出街時會戴上口罩,減少社交活動,心理學家指事主有創傷後遺症。法官斥被告多番刀插事主,除了令對方嚴重受傷外,其心理亦受嚴重傷害。

被告欲帶事主兒上學被拒

案情指,26歲事主和被告居於土瓜灣同一大廈,但不同樓層。兩人並不相識,但事主認得被告是鄰居。於2017年10月19日早上,事主帶兒子上學時,在大廈樓梯遇到被告。被告無故捉事主兒子的手,聲稱可送他到學校。事主兒子搖頭,被告便走開。

事主乞求饒 被告繼續插

於同日下午4時許,事主離家準備接兒子放學,又在樓梯遇見被告。被告突從後箍事主的頸,又取出7吋長的刀插事主的右眼附近和臉,令她的視野變得模糊,滿臉鮮血。事主一度乞求被告讓她離開,指要照顧兒子。惟被告未有理會,繼續插她的胃、右邊大腿和左手手臂等。

刀插次數多到數不清

事主已數不清遭刀插了多次,只覺得被告打算殺死她。而被告行劫期間不發一言,令事主也不知對方的動機。事主多番跌倒,背包也散落地下。她之後逃到1樓,被告扯她的頭髮,把她的頭撞落地下。而事主用力咬被告的手指,終成功逃至地下並報警。

事主面上多處刀傷留院12天

事主被送院救治,發現她的後腦、前額、手腕和右膝等有多處刀傷,臉、頭等多處裂傷,同時她的手腕位置骨折。她留醫12日後出院,之後需定期覆診。據悉,她現時已不需覆診。

求情稱經濟問題犯案

警員到被告的單位,當時他的雙手有血跡。警員在單位內起回事主的銀包,又在大廈的天台發現其背包和涉案的刀。被告被捕後,在錄影會面中稱原本帶刀到區內公園找行劫的目標,但不果。而他返家途中遇到事主,遂行劫對方,其間插傷事主兩次。

被告的律師求情時稱,被告獨居於劏房,案發時無業,曾有一項爆竊案底,但不涉暴力。他在案發時欠債,因經濟問題而犯案,現已深感後悔,並想向事主致歉。

案件編號:HCCC22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