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社運人士不滿示威被扣手銬索償 被裁敗訴兼須支付1.2萬訟費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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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日國家領導人訪港期間,多名社運人士於尖沙咀海旁展示「我要真普選」橫額示威。其中兩名示威者稱被警員無理鎖上手銬,兩人各自向小額錢債審裁處申索5萬元。審裁官今(28日)裁定兩人敗訴,每人須支每逾1.2萬元訟費,兩人表示會考慮上訴。

申索人梁國華(中)及關振邦(左)不滿被扣手銬求賠償被拒。(林樂兒攝)

申索人為關振邦及梁國華,被告為律政司司長。

暫委審裁官指,兩人被拘捕前曾反抗警員,警方需保護自身及他人安全。她謂,現場人數多,且身份不明,警方擔心被捕的示威者會潛逃。官認為,鑑於當時情況,警方使用手銬是合理的。此外,警車抵達警署後,二人被解除手銬,可見警員指擔心潛逃的說法成立。

兩人事前無作申請

審裁官又接納康文署職員的供詞,認為警員是合理拘捕兩人。該職員指,兩人在文化中心管轄範圍內拉巨型橫額及喊口號,但事前沒向康文署申請。他表明身分,要求二人離開不果,遂向警員投訴。

關振邦庭外指接受裁決,並已即支付訟費。他謂,審裁官提到他們應向警察投訴課投訴,但他認為不少案件都是「自己人查自己人」,望藉小額錢債審裁處釐清一些觀點。

案件編號:SCTC42079-4208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