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東看13歲「PTBF」價目表後犯肛交罪 求判刑與異性案看齊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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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檔少東與13歲男童於網上結識後大談性經驗,男童透露欲成為「PTBF(出租男友)」,更將價目表供少東參考,少東抵不住引誘與男童肛交,東窗事發後,少東被判囚2年半。他不服判刑提出上訴,案件今(29日)進行聆訊,少東的律師指,且同性與異性非法性交罪行的判刑應要「睇齊」,最高刑罰均應一視同仁訂為5年,才可符公平原則。

被告楊浩南認與未成年少年非法肛交罪在高等法院被判囚2年半。

上訴人楊浩南(28歲)早前承認2項與16歲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罪。

同性非法肛交應與異性看齊

楊今由資深大狀麥高義及大律師石書銘代表,律師指異性與同性非法性交罪行的判刑應該要「睇齊」,才可以符合憲法規定,惟現時與未成人士作同性肛交的最高刑罰應由終身監禁降至5年,即與未滿16歲異性非法性交最高刑罰一樣。

本案涉援交原素

律師又指,異性非法性交的罪行多半在裁判法院審理,刑罰由半年至18個月監禁不等,但本案卻在高院審理,不符合公平原則。再者本案涉及援交元素,法庭在判刑時應納入此元素作考慮,律師又舉出,在另一宗同涉援交元素的案件,判刑也只是18個月感化,認為在本案而言,量刑起點應降至12個月。

法官聽罷陳辭後,認為要先了解涉及援交元素的非法性交案件,再讓雙方作進一步陳辭,案件遂另訂日期再作爭議,並准上訴人保釋等候上訴。

事主發出價目表

案情指,事發時13歲的男事主X與當時27歲的被告透過Instagram認識,二人交換電話並討論X的性經驗,X更透露自己想成為「PTBF」賺外快,被告曾勸籲X不要出賣自己的肉體及靈魂,但X仍將價目表給予被告,又表示不會向他收錢,二人最後終同意見面進行性交。

阿姨看到短訊揭發事件

去年8月18日,被告帶X到自己住所打機,不久後二人利用潤滑劑進行肛交,期間亦有使用避孕套,事後被告請X吃晚餐而二人亦繼續聯絡,同年9月23日,被告再次帶X到住所看電視及肛交。及後X的阿姨因不慎看到X電話存有援交價目表,因而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CACC36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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