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去年接獲212宗投資騙案 較前年增55% 涉虛擬資產案達324宗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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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紅人「幣少爺」黃鉦傑涉嫌售賣挖礦機,令多人蒙受損失,於今年3月被警方拘捕。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今日(3日)書面答覆立法會指,警方去年接獲的投資騙案有212宗,宗數較2017年增加約55%。涉及與虛擬資產有關的案件亦有上升趨勢,主要涉及詐騙及勒索案,去年有324宗,較2017年涉及比特幣的50宗案件,飆升5.5倍。警方稱會採取多個情報主導的打擊行動。

警方去年接獲投資騙案升,涉及虛偽資產案件有324宗。(資料圖片/路透社)

整體投資騙案增約55%

據警方統計,去年接獲的投資騙案有212宗,較2016年及2017年的134宗及137宗,增約55%。騙徒假借各種投資工具,聲稱投資為高回報、低風險以哄騙受害人。至於與虛擬資產有關的案件,警方於去年接獲324宗;於2016年及2017年只備存與比特幣有關的案件數字,分別有67宗及50宗。

警方採取多個情報主導的打擊行動,包括於今年初,警方拘捕3人,涉嫌詐騙超過20名受害人投資與虛擬資產相關的電腦設備及服務,涉案金額約港幣370萬元。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指,就銷售礦機或其他涉及虛擬資產的商品而言,如商戶在營商過程中作出《商品說明條例》禁止的不良營商手法,包括「虛假商品說明」、「誤導性遺漏」、「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餌誘式廣告宣傳」、「先誘後轉銷售行為」及「不當地接受付款」,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海關密切注視及監察市面有關情況。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及金融監管機構,會繼續密切留意虛擬資產活動在香港和全球的發展情況。證監會亦會繼續審視現有措施,考慮會否制訂更有效的監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