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sir「抄牌」】伍淑怡投訴警員「證明屬實」 須接受紀律覆檢

撰文:張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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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特兒伍淑怡(YoYo)去年6月遭一名軍裝警員截查,對方取去她電話號碼後,當晚即致電並以WhatsApp訊息相約飲酒。伍淑怡質疑事件中警員涉違反私隱條例及濫權,利用公務之便認識女子,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指控該警員「行為不當」,投訴警察課將事件列為「證明屬實」。
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今日推出第25期《監警會通訊》,監警會同意投訴警察課「獲證明屬實」的分類,該警員將接受「紀律覆檢」。

伍淑怡親身往投訴警察課投訴。(資料圖片)

事件涉及一名未婚並駐守旺角警區軍裝巡邏小隊的警員,於去年6月在旺角執行交通管制期間,跟隨女投訴人伍淑怡進入港鐵站,並將其截停,要求核查她的身分、提供職業、電話及地址,詢問能否「做朋友」。

查身份證後當晚即約飲酒

同日,伍淑怡收到來自該名警員的來電和WhatsApp訊息,再度試圖與她交朋友並邀約見面、喝酒。伍淑怡其後安排一名朋友假裝為自己與該名警員聊天,並錄下相關電話對話和訊息,並於當晚在其Facebook上發布。

伍淑怡隨後投訴該名警員不恰當地取得她的個人資料,並透過電話和WhatsApp私下與她聯絡,指控該警員「行為不當」。經調查後,投訴警察課認為閉路電視錄像、電話錄音、WhatsApp訊息等多項證據,均足以確切支持指控。

涉事警員3次落口供前後矛盾 

此外,該涉案警員更在警方內部調查期間作出虛假陳述,包括在3次落口供時,所提供的口供前後矛盾;而該警員同時被發現其警察記事冊其中8頁遭撕毀。投訴警察課最終將指控歸類為「獲證明屬實」,該警員將接受「紀律覆檢」;而監警會亦同意投訴警察課的調查結果。

監警會宣傳及意見調查委員主席劉文文指,由於警員工作涉及的權力大,能夠以其職權取得個人資料,惟她認為個案為個別事件,希望警方能更注意同事,避免作出違規或抵觸警隊價值觀的行為,以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罰則包括迫令辭職及革職

任何警員如經裁定有違紀行為,罰則除了警誡及譴責「花底」外,其他懲罰有沒收不多於一個月的薪金、命令在無代通知薪金下立即辭職、迫令退休等等。最嚴重是被處長、警隊紀律主任或高級警務人員革職,在適當情況下,須降回革職前的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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