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館」工程塌牆案 承建脫未按圖則施工罪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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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定古蹟舊中區警署建築群已婚督察宿舍大樓改建成的「大館」,於2016年中進行活化工程時,外牆突然塌下。承建商金門建築被指未有按照獲批的圖則施工,連同其授權簽署人及分判商被票控共4罪,案件今(18日)在東區法院裁決,裁判官認同辯方專家的意見,即牆身的開口並無影響建築物的整體結構穩定性,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

舊中區警署在進行活化工程時,有一幅外牆倒塌,幸未有人受傷。(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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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大判金門建築有限公司、金門的授權簽署人梁賜熊,以及三判Stonewest(HK)Limited。金門被控一項「嚴重偏離建築事務監督批准的圖則所顯示的任何工程或與之嚴重相歧」罪;3被告亦各被控一項「進行、授權或准許進行工程,而該工程的進行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受傷或任何財產損毀的危險」罪。

控方專家認為牆身開口過大及過深,危及牆身的結構;惟辯方專家卻指,不論開口有無妥當填平,也不會影響結構或導致倒塌。

辯方指已作準確模擬實驗

裁判官裁決時指,辯方專家用了準確的模擬實驗,並以最保守的數據,計算出牆身開口並不會引致牆壁倒塌,但控方未有傳召任何專家證人回應意見。此外,她信納另一辯方證人親身檢查,見到該些開口有被妥善填平。

由於控方未能證明任何控罪元素,裁判官遂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辯方申請訟費,有關申請於8月26日再訊。

案件編號:ESS19205-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