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選戰】袁國強:港司法可處理參選資格問題 不會提人大釋法

撰文:趙楚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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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原本去意已決,但獲林鄭月娥多番挽留,最終決定多坐一會,處理好高鐵一地兩檢問題才離開。(資料圖片)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今早(8月8日)離港到澳州外訪前表示,立法會候選人的資格問題,本港現有司法系統能夠處理,毋須透過人大常委釋法。他重申,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於今年2月新界東補選時,未有清晰提及「港獨」主張,故當時容許「入閘」,而選舉主任判斷一個人的政治立場時,不會只看單字,更會留意其政治主張的上文下理。

另外,他重申選舉主任在法律上有責任確保候選人符合資格,強調所有立法會議員均要宣誓表明擁護《基本法》,故提倡港獨者儘管當選,也不可能作宣誓。

袁又指,留意到最近有人透過社交平台發泄對選舉主任的不滿,甚至作出違法行為,他明白市民對選舉主任所作的決定有不同意見,但香港是法治社會,不應以涉及刑事行為來表達意見。他又認為,社會上亦有支持政府做法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