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女工轉外判遭減薪 上司暗准放有薪假補損失 兩人認欺詐候判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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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防局工作的六旬外判清潔女工,不忿轉新標書後人工被減千多元,向政府物流署上司投訴,上司提議每月放3日「有薪假」以補償差額。女工因而獲26天額外假期,涉款9千多元,惟最終遭廉署檢控串謀欺詐。兩人今(6日)在西九龍法認罪,求情時透露女工薪酬遭外判商「食水」約5千元,上司則好心做了壞事。裁判官亦稱案件不涉貪污,將把判刑押後至本月20日,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兩被告續獲准保釋。

兩名被告宋漢昇及周嬋蘭在西九龍法院承認串謀欺詐等罪。(資料圖片)

男被告宋漢昇(37歲),案發時為物流署二級物料供應員,其後獲調派至消防處尖沙咀消防局雜貨倉;女被告周嬋蘭(61歲),任職萬成清潔服務有限公司工人。兩人承認1項串謀欺詐罪,男被告另承認9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

轉標書女被告減薪千多元

案情指,萬成於2016年8月獲消防處判授為期18個月的合約後,續聘女被告提供清潔服務。她同月向男被告投訴萬成的月薪比以往的標書少了千多元,男被告遂提議以「有薪假」作抵償,協議翌月開始。男被告知悉有新標書,認為工人薪金會調高,故在2017年5月停止有薪假安排,期間女工獲26天額外假期。

外判收1.4萬只給女工9千

廉署於2018年尾調查此案,兩人被捕後招認,男被告解釋想留住對方繼續工作。據悉,就每名工人,消防處會向萬成支付逾1.4萬元,但萬成員工只獲公司支薪9千多元。

男被告無得益亦無影響消防處運作

男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指,他有違誠信、持續犯案,但沒有從中得益或影響消防處運作,且涉款不多,望法庭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他續道,男被告中七畢業,「跟車」出身,其後半工讀至任職物流署,並指仕途會受案件影響。

女被告出於委屈不忿才犯案

女被告的代表律師強調轉了新標書後,她的月薪被減千多元,出於委屈不忿才犯案。辯方再補充,女被告因新標書由二級工人變為普通清潔工人,工作雖與政府直接聘用的二級工人相同外,薪酬卻不及政府聘用的人員。辯方續指,廉署於2018年初調查案件,但消防及萬成仍讓她繼續工作,可見她是盡責的員工。他指被告沒有案底,不會再犯,望法庭輕判。

官認同不涉貪污

裁判官同意被告雖違反誠信但不涉貪污,案件亦無判刑指引,決定先為兩人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下月20日判刑。

案件編號:WKCC254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