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斃修路工】司機意外後不顧而去 定罪判囚半年 死者遺孀索償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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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工3年前在窩打道路工作時,遭通宵小巴撞斃,肇事小巴司機潛逃60小時回港落網。司機經審訊後被定罪,判囚6個月及停牌9個月,惟法庭裁決仍未能令死者家屬釋懷。修路工遺孀昨(27日)入稟控告肇事司機及小巴公司,指司機疏忽駕駛以致其丈夫死亡,故興訟索償。

被告許屏彪駕小巴撞到修路工人譚權慰後不顧而去,事隔60小時回港落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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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為死者譚權慰及其遺孀陳美蓮,被告許屏彪及富新聯專線小巴公司。入稟狀指,譚在2016年10月13日,在九龍塘窩打老道因許疏忽駕駛而釀成的意外中死亡,當時許正受僱於富新聯工作,因而向許及其當時僱主索償。

2016年10月13日凌晨1時,九龍塘窩打老道浸會大學對開天橋底,42歲的修路工譚權慰,於靠近路中工作時,被一輛63S通宵線專線小巴撞斃。小巴肇事後不顧而去。約60小時後,司機從內地經羅湖管制站返港時被捕。司機後來被控不小心駕駛、發生意外後沒有停車、發生有人受傷的意外後沒有報案,以及作出毀滅或隱瞞交通意外證據的作為共四罪,亦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最終監禁6個月及停牌9個月。

案件編號:HCPI31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