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一姐劈炮】陳方安生批白韞六以降職手段 避向委員會交代
廉署前署理執行處首長李寶蘭被取消署任後離職,引發連串中高層劈炮等人事風波。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今日(8月13日)出席公民實踐培育基金及香港2020主辦的《公民論壇:誰帶頭摧毀廉署和法治?》論壇時表示,事件已打擊「廉潔」的核心價值。
她表示,自己當年任職政務司司長時,不時會就備受觸目或涉及公務員案件與廉政專員交流。她曾與4名廉政專員共事,認為受命者應為正直不阿、專業崇高、有勇氣堅守原則;特首作為負責人,應避免干擾廉署的日常工作,以維護該署獨立運作。她又不點名批評現任廉政專員白韞六,她指出,歷任專員均能恪守獨立專業、紀錄良好,除最近一位。
歷任廉政專員均能恪守獨立專業、紀錄良好,除最近一位,其餘都做到
反映廉署出現腐爛
正如前特首曾蔭權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的涉貪案,均體現了廉署的獨立性,對該署調查人員的士氣至關重要。惟近期混亂的人事變動事件,引致近7成該署人員不出席廉署周年晚宴以示不滿,反映廉署出現腐爛。
陳方安生指,按她的經驗,從未有部門首長向公眾公開個別下屬表現,又以私隱為問不作詳細交代,事實上, 專員在終止人員職務問題,須知會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及書面通知有關人員,惟白韞六是以降職之名,避過上述責任,等同剝削李寶蘭申訴權利。
應成立獨立委員會檢討事件
她續稱,特首梁振英隱於白韞六背後,刻意迴避。她促請,應就廉署近期事件成立獨立委員會,重新檢討現有的廉署條例是否完整,應對特首管轄廉署的權力有所約束及獨立監察,冀來屆立法會能優先跟進。
陳方安生指,對於李寶蘭署理的安排,是基於行政過渡上方便,抑或是將獲晉升而署任,白韞六至今仍未能清楚交待。她質疑,若是前者,白韞六無與就取消署任一事向梁振英作事先知會;若是後者,李寶蘭已署任逾年,其職務本具敏感性,專員應據規定徵詢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意見。
她又說,留意到白韞六對外宣佈李寶蘭被取消署任時,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主席周松崗亦陪同在旁,她續引述《廉政公署條例》第8(2)條,專員須就終止人員委任的考慮,諮詢上述委員會,及書面通知事主有關考慮及理由。惟白韞六非終止李寶蘭職務,而是降職「取消署任」,以避過上述責任,等同剝削李寶蘭申訴的權利,完全缺乏透明度。
前專員施百偉:廉署向特首「負責」但不包括「聽令」
回歸前最後一名外籍廉政專員施百偉(Bertrand de Speville)也來港出席有關論壇。他指出,廉政公署條例中,行政長官的權力一直沒有改變,現在是時候修訂廉政公署條例,包括修訂條例第5條,刪除如廉署「符合行政長官命令及受行政長官管轄下」的字眼,是仍符合《基本法》中所列明向特首負責之意,因他認為「負責」不應包括接收「命令」或受制於某人。
他又說,只是從報章得悉廉署人員士氣低落,自己並不清楚詳情,所以不便評論。同時,他提出一些提高員工士氣的因素,包括安全感、聘用條件、遴選程序的嚴謹性、使命感、公平的表現評估制度、清晰的行為守則、與專員的溝通機制、同事的互信和支持、紀律性等等。期望廉署能繼續維持本港的公平正義。
在論壇討論環節,資深大律師、前立法會議員李柱銘在台下發言,指廉政公署剛成立時,其英文簡稱ICAC,被戲稱為「I Can't Accept Cheque」(我不能收支票)及「I Can't Accept Cash」(我不能收現金),現今應為「I Can't Arrest CY」(我不能拘捕梁振英)。語畢即引起聽眾鼓掌。
施百偉被台下聽眾問到,白韞六是否應下台。施百偉表示,他不認為白韞六應辭職,與白會面過幾次,昨日亦共晉午餐,他已離開香港20年,不適宜就李寶蘭事件作任何評論。施百偉續指,他與李寶蘭任初級職員時認識,他在英國亦有關注相關報道。他以自身經歷指,任署理職位逾年,並非不尋常之事,正如他曾署任法律政策專員超過1年,他亦認同,白韞六保持機密原則,不公開當中原由,除非是有立法會聆訊,才有責任解釋。
與會者大律師、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即反問施百偉,是否認同白韞六「選擇性保持機密」,施百偉拒絕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