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妍雅集」指冠名贊助商未付全數捐款 入稟追約1百萬元

撰文:郭顥添
出版:更新:

集合歷屆香港小姐及參賽者的組織「慧妍雅集」,指一間貿易公司答應以冠名贊助方式,捐150萬元予該組織去年所辦的周年慈善晚會,惟最終只繳付部份費用,經多次追討未果,故入稟區域法院追討約100萬元。

慧妍雅集是由歷屆香港小姐及參賽者組成的組織。(資料圖片)

原告慧妍雅集由信託委員會主席曹敏俐代表入稟,被告Noble Club Limited。

入稟狀指,原告與被告在去年4月2日達成協議,被告會以冠名贊助的方式,捐150萬元予原告,以贊助原告去年5月5日舉行的周年慈善晚會。被告在協議內答應在去年4月4日或之前支付全數,但被告卻未付款。

原告指被告曾稱受國內的外幣及外匯管制等問題,故款項未到港。惟被告之後仍不斷用同樣藉口拖延,至去年9月21日才付50萬元,原告之再經多番追討仍不果。

原告指被告在晚會中享用了其冠名贊助商的權利,卻一直未有支付全數,因而入稟要求被告繳付餘款。

案件編號:DCCJ 517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