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拍攝撕紙 用膝撞途人 貨車司機被判社服令100小時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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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司機兩月前在屯門輕鐵澤豐站附近,撕毁連儂牆文宣,遭男途人用手機拍攝。貨車司機見狀用膝撞對方,並推男途人,令對方的頭撞牆。貨車司機因此被捕,他早前承認相關控罪,今(25日)在屯門法院被判社會服務令100小時。

男被告司徒文輝(54歲,報稱貨車司機),早前承認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他於本年8月4日,在屯門新和里近輕鐵澤豐站之行人天橋襲襲沈孝賢。

被告司徒文輝今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社會服務令100小時。

被捕後稱衝動犯案

案情指,29歲的事主在案發日晚上9時許,行經案發地點。他見被告在撕下牆上的紙,便舉機拍攝。惟被告突以膝撞事主,又推事主令其頭部撞牆。有途人見狀攔住被告,被告被捕後,警誡下稱「我都係衝動推咗佢一下」。

事主被送院檢驗,發現其頭部有紅腫及眼眉有擦傷。

案件編號:TMCC199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