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製炸彈】控方指調查有突破性發展 技工漏夜被帶上庭提堂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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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前日在旺角發現疑似土製炸彈後,在上水一村屋發現疑似爆炸品實驗室,並拘捕一名29歲男子,今即控告他製造爆炸品罪名,更趕緊在晚上於粉嶺法院提堂。控方直認,因為今午在被告家中農田搜出列性爆炸品,令案件有突破性發展,認為有足夠證據,須緊急上庭,裁判官按控方要求,把案押後至4月14日再提訊,被告須還柙看管。

被告黃偉然,29歲,報稱機械技工,被控一項製造爆炸品罪,指他在今年1月,在上水沙石角道一條村內製造裂性炸藥DNT。

晚上9時許才正式處理

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本周初法律年開幕致辭時,才提到法庭或延長開庭時間,法庭不足一星期便即開夜庭處理緊急案件。原定晚上8時開庭,惟被告聘用私人律師,法庭最後在9時多才開庭處理。

調查有突破性發展急提堂

主控官在庭上稱,被告在今年1月14日被捕,警方今午調查時,在被告家中的農田搜出100克列性炸藥DNT,由於這突破性發展,認為有足夠證據並有必要須緊急上庭。

需時作化驗及進一步調查

控方又稱,現需時化驗該些懷疑炸藥及原料等,又指調查時檢獲的計時器、實驗室儀器、硝酸、硫酸、黃色粉末等,以至被告的電腦及電話,均需作檢驗及進一步調查。

控方指有人認製造DNT

控方又指,調查中有人認製造DNT及指出原材料的來源地,但辯方指這些供詞均在被告家人全部被捕後,才在他的第二次會面錄影中提到。

辯方稱也不知緊急提堂

辯方律師對於控方突然提堂亦有微言,並稱警方原本表示今天不會上庭,後來從記者口中得知被告會緊急上庭,他又指被告曾要求見律師,但被要脅稱:「做死你太太媽媽。」

裁判官聽罷雙方陳辭後,將案押後13星期至4月14日再提訊,被告不准保釋。

案件編號:FLCC26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