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欲引入電槍 美國千人被電死亡 法警曾同用催淚劑致起火

撰文:王潔恩 麥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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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報道引述消息指,警方正在研究引入電槍,作日常執行職務之用。早前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被追問是否正研究引入電槍,他無否認,指希望找到可替代真槍的武器。
參考各地資料,雖然不少地方的警察都能使用電槍,但其安全性引來不少關注。路透社曾發布調查報道,整理美國自2000年代初警方廣泛使用電槍後,已造成1,081人死亡,當中年紀最輕的只有15歲;死亡個案中,超過100宗電槍是致死原因。而在法國,曾有警員對一名人士同時使用電槍及催淚劑,最後他渾身起火。英超前球星艾堅遜(Dalian Atkinson),2016年被英國警員用電槍擊斃,涉案警員去年被控謀殺。

▼圖解電槍使用情況▼

使用電槍時,槍內會發出兩支類似飛鏢及連繫電線的物體,並釘在人體上,透過釋放電壓擾亂神經系統。(法新社)

哪些地方可使用電槍?

在美國、澳洲、英國英格蘭及威爾斯、巴西、新加坡等地,警方都能使用電槍。不過,倫敦並非每名警察都可配有電槍。

▼法國警察曾同時使用電槍和催淚劑 致疑犯全身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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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槍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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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較常見的執法電槍為Taser,由美國公司製造。

電槍有不同型號,但並無子彈。在發射時,可將兩支類似飛鏢及連繫電線的物體,釘在人體時,即使隔着衣服放出強大電壓。

可使用範圍

根據澳洲新南威爾斯州的指引,背部為首選目標區域,應盡量避免對準頭部;其次為身體下方,應盡量避免面部、腹股溝及心口。

而英國使用電槍前,則需先發警告並考慮風險因素,包括目標倒地、窒息風險等。

2013年7月,教宗方濟各訪問巴西里約熱內盧,警員以電槍射向一名示威者。(法新社)

被擊中的感覺

澳洲新南威爾斯州的指引表示,當擊中腰圍上方及下方位置時,電槍能發揮最大功效。

路透社曾報道,一名男子被電槍擊中後,他的背部發痛,渾身發抖。他形容腦袋猶如不斷被搖動、身上每一吋承受更大痛苦。當中槍後,他隨即跌倒,面部率先落地,四隻牙齒脫下。電槍的鉤更因插得太深,最後須以手術移除。

過去亦有人被電槍制服後心臟停頓,甚至事後腦部受損。而在法國,曾有警員對一名人士同時使用電槍及催淚劑,最後他立即渾身起火。

美國致逾千人死亡 英國有18人死亡

美國:

路透社曾發表調查報道,統計美國自2000年代初開始使用電槍,有1,081人被電槍擊中後死亡,當中有九成的死者被電擊時,手上並無持有武器。而在2018年,單年已有49人被警方用電槍擊斃,數字與早兩年相若。

路透社又指,在1,081宗個案中,至今有163宗(約15%)裁定電槍為致命主因或促成原因(contributing factor)。路透社的資料庫,每個個案都可鏈接到相關新聞。

英國: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的報告,英國共有18人被警方以電槍擊斃。

路透社調查報道,統計美國1,081人被電槍擊斃。路透社的資料庫,每個個案都可鏈接到相關新聞。(路透社)

部份死亡個案

1. 據路透社資料,在美國的千多宗個案中,最細年紀的死者僅15歲。

2. 路透社又指,另有個案為16歲男子。警方供稱Robert Mitchell在2009年4月10日於車上截查期間突然狂奔離開,故對其使用電槍。不過,Robert Mitchell的媽媽則批評,兒子有學習障礙,且沒有犯罪紀錄,警方的做法是「謀殺」。事件在美國密芝根州引起了過百人抗議,最終政府在2012年10月向Robert Mitchell的家人賠償約210萬美元(約1,638萬港元)。

3. 曾效力英超球隊阿士東維拉的前鋒艾堅遜(Dalian Atkinson),2016年在父親的寓所與警員爭執,被警員發射電槍,艾堅遜送院搶救90分鐘後不治。發射電槍的一名警員,2019年被控謀殺,另一警員被控襲擊。艾堅遜親人在庭上表示,他心臟較虛弱需服藥。艾堅遜在1991至95年效力阿士東維拉,曾於1994年聯賽盃決賽攻入一球,助球隊擊敗曼聯。他在2001年掛靴,之後傳出心臟及腎臟出現問題。

2020年1月,美國警察向一名在女友家中持刀恐嚇的男子發射電槍。圖為警員隨身攝影機拍攝影片截圖。(康涅狄格州警察局 / 美聯社)

電槍的關注

裝有心臟起搏器婦人 被電槍點擊而死亡

國際特赦組織曾表示,電槍易於濫用,因為電槍只需按鈕就能做成嚴重痛苦,更不會留下實質痕迹。而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亦曾表明應立法禁止對兒童使用電槍。

國際特赦組織又指,過去有醫家專家對電槍表示關注,特別是心臟病患者或受某些藥物影響的人。而醫學雜誌亦曾記戴,利用豬隻作實驗時,證明電槍可能會破壞心臟。根據外電在2010年報道,有一名婦人被警察使用電槍後身亡,屍檢顯示,她是心臟病患者,且有心臟起搏器。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周四(16日)出席中西區區議會會議,會後被問到是否會引入電槍,他沒有正面回應,僅指警方正在研究一些新武器,用作替代開真槍,減低警方所使用的武力層次。他說警方一直有檢討武器、器材、戰術,而引入新武器的原則是安全及增加行動效率,現時希望找到有武器可以替代開真槍,減低警方所使用的武力層次,「對於有人誤解我哋提升武力,係絕對錯誤,我哋係想透過搵新武器,替代開槍,咁就唔使開槍。」

他被記者追問,是否正研究引入電槍、何時會使用、多少名警員會配備電槍,以及電槍殺傷力是否足以致命等問題,但他並無回答並轉身離開。

鄧炳強僅指警方正在研究一些新武器,用作替代開真槍,減低警方所使用的武力層次。(歐嘉樂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