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3男1女涉參與初二旺角衝突 被控傷人襲警等罪名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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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在年初二(26日)在旺角朗豪坊對開一帶,發起「魚蛋革命四周年」紀念活動,期間發生衝突,有多人被捕,並有3男1女被控,包括一名涉參與「私了」的中六學生被控串謀傷人,另有人涉襲警或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名,今(28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全部被告均毋須答辯,案件押後再提訊。

涉「私了」中學生須還押

被告馬俊棋(18歲,中六學生),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他被指於1月27日在旺角山東街及砵蘭街交界,與不知名人士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X,意圖使他身體受到嚴重傷害。

控方透露,事主X與被告不認識,當時只是路過案發地點,突有十多人以玻璃樽及雨傘向他施襲,使他頭頂及額角受傷,衣服血跡斑斑,傷口須縫7針。有媒體拍攝到被告,他曾表示「幫手踢佢」。辯方爭議供詞自願性,裁判官拒絕被告保釋,押至4月7日再訊。

涉襲2警男生准保釋

被告黎嘉豪(20歲,學生),被控兩項襲警罪,他被指於1月26日,在旺角砵蘭街與亞皆老街交界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司AAA及高級督察BBB。裁判官批准黎以1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向警方報到、遵守宵禁令及禁足涉案一帶,押至3月24日再訊。

女學生涉藏摺刀被控

女被告陳曉蓉(18歲,學生),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她被指於1月26日在彌敦道與山東街交界的公眾地方,無合理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摺疊刀。裁判官批准陳以1萬元現金及1萬元人事擔保,期間不得離港、須向警方報到、遵守宵禁令及禁足涉案一帶,押至2月25日再訊。

男保安涉藏伸縮棍准保釋

被告顧嘉銘(23歲,保安員),被控一項管有違禁武器罪,他被指於1月26日,在旺角奶路臣街11號地下外管有違禁武器,即一支伸縮棍。裁判官批准顧以1萬元現金及1萬元人事擔保,期間不得離港、須向警方報到、遵守宵禁令及禁足涉案一帶,押至3月10日再訊。

案件編號:WKCC323-32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