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院友被虐案 職員見院友乳頭被貼膠紙感驚訝 4職員表證成立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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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被告(從左至右):陳瑪莉,司徒文郁,譚綽愉及吳健豪,但只有首被告陳瑪莉被裁定罪成。(資料圖片)

馬鞍山鄰舍輔導會怡欣山莊,今年初爆出智障院友疑被四職員用膠紙貼手腳及乳頭並拍照案,今(29日)在沙田法院續審。於該院舍任職「宿舍家長」(駐院舍負責照顧院友起居)的李嘉進供稱,他也曾在特別情況下使用膠紙,惟他案發當日見到兩名院友分別被紅膠紙貼手腳及乳頭,他也感到驚訝,但兩名男被告沒有反應,其中一名女被告更面露笑容。

兩女被告陳瑪莉(28歲)、譚綽愉(24歲),及兩男被告司徒文郁(25歲)、吳健豪(28歲)。陳及譚各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司徒及吳則各被控一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

李嘉進續稱,案發當天他為姓王院友穿上約束衣,期間發現王的床邊及腳趾公被貼上紅色的牛皮膠紙,而另一鄧姓男院友的乳頭亦交叉地貼有膠紙,但他沒有看到貼的過程,亦不知道是誰人所為,而首被告陳瑪莉及案中兩名男被告司徒文郁、吳健豪均站在鄧姓院友身旁。

證人李嘉進稱他看到院友被貼膠紙也感驚訝。(梁芷君攝)

職員見院友被貼紅膠紙感驚訝 首被告在旁露笑容

李指他當時感驚訝,但見其他人沒有反應,首被告陳瑪莉當時面帶笑容。吳之後亦向他展示一張鄧院友的相片,李直言他看後亦有笑,而他指次被告司徒文郁應曾指出鄧院友的樣子好可愛,而他亦覺得鄧「好可愛」。

李又指,他亦曾用膠紙貼在牆上控制王院友,但指使用膠紙是特殊情況,只會用在王身上。他又指使用膠紙有助分散注意力,並非虐待或欺凌院友。

院舍職員黃杰稱在同事群組看過院友照片。(梁芷君攝)

另一職員稱在同事群組看過院友照片

另一職員黃杰供稱,案發時收到3張鄧院友的相片,他指司徒稱上司梁先生曾就此事問他們,故要求他刪去相片。盤問下,黃承認同事間曾笑言鄧院友與黃胞妹的男友樣子相似,他收到相片後,曾在同事間的WhatsApp群組內發出一個微笑的表情符號,但他強調不覺得有趣,只是「好隨意send」。

辯方指無證據顯示第三被告曾為院友貼膠紙

第三被告譚綽愉的代表大律師中段陳辭指,控方沒有證據顯示譚曾貼膠紙在院友身上,而控方第二證人梁錦榮亦供述,譚只在膠紙寫王院友的名,而梁亦同意譚在膠紙上寫名是為了轉移目標。根據內部報告及供詞,譚是為了讓院友冷靜及睡覺。第四被告吳健豪的大律師亦不明控方依賴甚麼指控被告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

控方回應指,譚雖沒有在兩院友身上貼膠紙,但她明知其行為會刺激他們,令他們興奮及尖叫,第一證人莫潔怡亦供稱,兩院友當時面露驚慌,故認為被告行為令院友們受驚。

控方指兩男被告拍下院友外貌開玩笑行為荒謬

此外,控方亦認為兩名男被告沒有好好保護該兩院友,反而藉機以鄧院友的外貌開玩笑,並拍下照片,主控更直斥兩被告行為荒謬。主控又指,兩被告在拍照時,心知肚明會將相片發給黃杰,故指控兩人是共同犯罪。

裁判官下午裁定四被告表證成立,四人均不會出庭自辯及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10月19日結案陳辭。

案件編號:STCC190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