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洩劉鑾雄醫療報告獲撤控 律政司:無合理定罪機會

撰文:鄧子盈
出版:更新:
劉鑾雄因病未能出庭作供(資料圖片)

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年前捲入澳門前運輸工務司長歐文龍貪污案,《蘋果日報》於審訊過後涉嫌未得劉的同意,刊登其醫療報告,侵犯其私隱。案件原定今周開審,惟劉鑾雄日前申請因健康狀況而不出庭作證,律政司今早決定不提證供起訴,案件押後至本周五就訟費爭議。

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以及時任《蘋果日報》總編輯張劍虹,被指在2013年4月涉嫌未經劉鑾雄同意而刊登一份他的醫療報告,觸犯「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

案中受害人、最主要證人劉鑾雄日前透過律師代表呈上最近期醫療報告,披露他已入院、須卧床,每周洗腎三至四次,面臨重大壓力亦有機會失去知覺,故其身體狀況已經完全不適宜出庭作供。經考慮後,律政司今早表示已無合理定罪機會,故決定撤銷控罪。

庭上透露,劉在事發前五年向澳門政府呈交涉案報告,亦在《蘋果日報》刊登報告後一星期向私隱專員投訴,案件其後交由警方處理。

 

律政司反對被告取得堂費

被告認為控方調查不足,要求取回訟費。律政司反對,並指案件存合理疑點。涉案報導圍繞劉鑾雄在2013年4月,於聆訊前兩日得到醫療報告證明缺席澳門聆訊,同時刊登涉案報告。律政司指出,《蘋果日報》刊登時遮住報告日期,令讀者相信刊登出來的報告就是劉鑾雄作為缺席聆訊的報告,但實質該報告是2008年撰寫的,根本不關乎劉鑾雄當時缺乏聆訊。律政司質疑,蘋果一方意圖誤導讀者,跟公眾利益完全無關。裁判官把訟費爭議押後至本周五再審理。

另外,劉鑾雄的兒子劉鳴煒在出席一個活動時,被問及其父的身體狀況,劉鳴煒表示不接受訪問,又說多謝關心。

案件編號:KTS5880/15、KTS5881/15、KTS5882/15、KTS588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