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科技員校內偷拍女生如廁 求情指事主不知情沒受創 官押後判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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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科技助理員被發現在校內女廁偷拍女生如廁,部份照片更拍到學生的私處。男助理今(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其律師求情指被告自知有心理問題,因涉本案而令他婚期受阻,失7萬元按金,又指事主們均不知被偷拍,沒有受創。惟裁判官羅德泉直言,本案事主年紀小,屬弱勢社群,無能力保護自己,先把案押後至本月16日,索取被告背景及心理報告才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柙。

被告羅德禮在青衣某小學內偷拍,在西九龍法院承認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資料圖片)

被告羅德禮(40歲)承認於2018年6月11日在青衣某小學4樓女廁,偷拍2名女學生如廁。

同事目睹被告拿手機從女廁出來

案情指,案發前3日被告被男同事目睹拿著手機走出女廁,對方打招呼後,被告變得緊張。男同事起疑,遂告知校長,校方遂在同層的男廁安裝隱藏鏡頭,拍攝女廁的門口。同日下午校方檢查錄影,發現被告曾兩度尾隨女學生入女廁,並且拿著手機面向廁格,但未能辨認片中的女學生。

被告稱因性衝動犯案

校方隨即報警,被告警誡下表示出於性衝動而犯案,他沒有發放影片,打算一兩日後刪除。他後來聲稱是首次在女廁偷拍,又稱案發前3日被同事目睹從女廁走出來,擔心對方會通知校方。警方檢視該兩段偷拍錄影,可清楚看到學生的私處。

律師指事主不知被拍無受創

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時已在該小學任職近10年,原本擔任教學助理,工作較輕鬆;但在事發前轉職資訊科技助理,因工作壓力引致心理問題。律師又稱事主不知被偷拍,沒有受創。

與女友拍拖18年因涉案未擺酒

辯方透露被告為基督徒,自知心理有問題,已有求助。被告與女友拍拖18年,案發前正籌備婚禮酒席,因此案拖延兩年而未能擺酒,損失7萬按金。裁判官聞言問道:「驚親戚朋友嚟到冇咗個新郎哥呀?」他又指即使女方決定分手,亦是被告的問題,與延誤無關。

案件編號:WKCC154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