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譚耀宗評同類案件:由執法部門決定是否引新法檢控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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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在昨(6月30日)晚11時起刊憲生效,旋即迎來今日( 7月1日)將舉行的七一遊行。對於條例中一些犯法行為,例如破壞交通工具,與現時法例重疊,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採用原有法例,抑或《港區國安法》檢控,由執法及檢控部門自行決定。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則稱,需視乎具體行為,例如以恐怖活動罪恐告,是否涉及有組織的行為,而且構成嚴重損傷,公眾感到受威嚇,並非個別刑事毀壞行為。她又稱,法例並無追溯力,希望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收手」,讓一國兩制重回正軌。

譚惠珠表示法例並無追溯力,希望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收手」(資料圖片)

譚耀宗和10名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的港區人大代表,晚上回港會見傳媒。現場有人高呼「支持國安法」;又有人向譚惠珠獻花。譚耀宗形容心情非常激動,認為《港區國安法》「相當之唔錯」,照顧了香港實際情況,發揮防範、制止作用,希望香港可回復穩定,市民不會以身試法。

有份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的人大代表馬逢國表示,由雨傘運動開始,香港出現分離主義;到去年反修例示威,出現嚴重的國家安全漏洞。他表示,中央為香港訂立《港區國安法》是保障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呼籲年輕人不要受人煽動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