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風波】特首宣誓有缺漏 司法覆核案法官:「應如何處理?」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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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長袁國強向高院呈請司法覆核,阻止青年新政立法會議員游蕙禎和梁頌恆宣誓,案件今(11月3日)開審。網民昨翻查梁振英於2012年就任特首的宣誓片段,質疑梁當時漏讀「香港」兩字。主審本案的法官區慶祥似乎「有上網」,在聆訊提問相關問題。

區官在聆訊中突然提到,他從電視上看到有人質疑有特首在宣誓上出過問題,遂向代表政府的大律師問:「若然特首的宣誓也確出現問題,應如何處理?」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回應,若有人認為特首的宣誓無效,亦應向法院提出申請。區官笑言:「屆時便有新的申請了。」

余若海就宣誓風波的聆訊中提到,法例定明,任何人拒絕及蓄意不作宣誓,便可申請撤銷其資格,而兩名候任立法會議員游蕙禎及梁頌恆,至今仍未就上述法例作出任何陳辭及解釋。余續指,立法會主席無權就兩人無效的宣誓作出裁決,因為二人已違反了《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的規定,而根據《立法會條例》第73條,執行《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應由法院負責,而非立法會主席。法官遂提出有關提問。

有傳媒報導質疑特首梁振英的宣誓都曾有問題,引來法官提問。(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