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額罰款通知書︱食環署推流動列印系統 3.31起在南區等三區試行
撰文:吳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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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28日)就《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第570章)(《條例》)新增定額罰款通知書格式刊憲,以引入新推出的「流動列印定額罰款通知書系統」。
新系統讓執法人員可透過應用程式,掃瞄違例者的香港身份證,即時匯入身分資料,並自動填寫日期等資料。執法人員將使用便攜式打印機即場列印通知書,相關資料會自動同步至後端系統。食環署將於3月31日起在南區、黃大仙及葵青區試用流動列印系統。
現時,食環署前線執法人員需在紙本通知書上人手填寫違例資料,再由後勤人員核對並輸入至後端數據系統。在新系統下,執法人員可透過部門分發的手機上的應用程式,掃瞄違例者的香港身份證,即時匯入身分資料,並自動填寫日期、時間、地點和執法人員資料,相關資料會自動同步至後端系統。
政府指此舉可減少人手錯誤,並提升執法效率。當局強調,手機應用程式只會掃瞄及匯入資料,不會儲存身份證圖像,部門為執法收集的資料維持不變。
為配合便攜式打印機的列印尺寸,通知書格式需要精簡,因此環境及生態局局長根據《條例》第17A條的權力,訂定相關定額罰款通知書的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