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題又食又拎|黃傑龍讚店員處理為典範式教學 帶走生食材存風險
一對男女光顧放題火鍋店涉狂塞食材入玻璃器皿、膠盒、膠袋,再放入環保袋內,疑企圖「打包」帶走,引起廣泛討論。有經營放題式火鍋及燒肉店的敘福樓集團主席兼行政總裁黃傑龍指,其集團有就處理客人「打包」放題食材作培訓,但沒有白紙黑字指引。
黃傑龍盛讚片中職員處理得好好、好舒服、是「典範式教學」,而飲食業是服務性行業,遇此類事故應盡力「協助」食客:「服務業唔係執法(部門),核心都係服務,唔好成日(諗住)罰人......佢(片中食客)都好配合,無令件事惡化。」
放題又食又拎事件發生後,黃傑龍亦有在社交平台改圖,模仿片中貪心男子動作,形容對方行為如「魔術表演」,誇張程度聞所未聞,同時又指自己旗下「牛角」曾於2023年發生類似事件,有顧客「偷肉」再放進保溫袋。
黃傑龍也讚片中食客配合 沒令事件惡化
黃傑龍今日(29日)在商台節目稱,其集團有就處理客人「打包」放題食材作培訓,但沒有白紙黑字指引,而片中職員處理得好好、好舒服、是「典範式教學」,而飲食業是服務性行業,遇此類事故應盡力「協助」食客:「服務業唔係執法(部門),核心都係服務,唔好成日(諗住)罰人......佢(片中食客)都好配合,無令件事惡化。」
勸諭為主甚少提罰 帶走生食材有食安問題:夾硬食都危險啦
黃傑龍指,若顧客試圖拿走食材或浪費食材,一般以勸諭為主,若勸諭無效才可能要更進一步處理,以其集團為例,即使是浪費食材罰款也甚少執行,而他又提到帶走生食材存食物安全問題:「夾硬食都危險啦。」
據悉,事件發生於上周六(27日)中午,在荃灣廣場一間火鍋店內發生,店方事後並無報警。該對男女曾光顧過兩、三次,今次欲帶走食材被發現,付款離開時並無就行為致歉。該店賣點是設有水池確保海鮮生猛,包括鮑魚、三點蟹、海蝦等,食客可即撈即煮。
大律師陸偉雄陸偉雄早前接受《香港01》訪問指,雖然店方以放題任食作招徠,客人可以食到飽,但並不代表可以任拎。今次片中男女不僅進食,更帶同器皿及環保袋等,到店內取走大量海鮮,「仲要唔係下價貨,係貴價食品」,其行為已超出店方可容許進食的份量,且店方不曾批准食客可帶走食材,男女亦沒有詢問過是否可帶走。故他們取走食材一刻,已可構成盜竊罪。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盜竊罪,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監10年。
他又提到,片中男女在欲帶走食材前,已被職員截停及勸告,最終雖然他們交還食材,但若店方仍想追究並報警,男女亦有機會觸犯「企圖盜竊」。
今次店舖選擇以務實方法處理,僅出言勸告而不鬧上法庭,「當佢哋(客人)唔識法律啦」,陸偉雄認為值得讚許。他並告誡市民大眾,不要以為任食等於任拎,「如果係咁你入廚房拎都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