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擬修訂《消防條例》冀強化問責機制 設簡介會向業界說明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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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大火揭示消防安全問題,消防處擬修訂《消防條例》。保安局與消防處於今日(10日)聯合為業界代表及相關持份者舉辦簡介會,重點闡述擬議修訂《消防條例》(第95章)及相關附屬法例的詳情。

消防處期望透過是次條例修訂,能有效強化消防安全管理框架下的問責機制,顯著提升執法效能。同時,修訂亦旨在全面審視所有相關持份者的法定責任,並對現行罰則進行檢討,以確保其適切性與阻嚇力。

消防處舉辦簡介會向業界代表說明《消防條例》第95章修例。(消防處圖片)

消防處表示,衷心感謝各業界人士及持份者出席與積極交流。他們的寶貴意見對於推動條例修訂工作至關重要。消防處將持續與各界保持緊密溝通,並鼓勵大家踴躍參與即將展開的公眾諮詢,共同努力透過完善條例,進一步鞏固香港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從而更有效地保障市民的生命與財產安全。

《消防條例》(第95章)旨在就消防處的組織、職責和權力以及消防處成員的紀律,訂定更完備的條文,並就預防火警危險、就與火警有關的事宜調查及就一項福利基金作出規定;對消防裝置承辦商的註冊予以規管,並就管制消防裝置或設備的出售、供應、裝置、修理、保養及檢查,訂定條文;就註冊消防工程師,及就由註冊消防工程師為某些處所進行消防安全風險評估,和證明某些處所符合消防安全規定的計劃,訂定條文;以及為與上述事宜相關的目的,訂定條文。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牌照及審批)倪楚豐(右)在簡介會上發言。(消防處圖片)
保安局副秘書長任向華(右)在簡介會上發言。(消防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