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職員影裙底斷正 稱辦結婚擺酒壓力大 官判社服令望汲取教訓
銀行職員涉在尖沙咀地鐵站偷拍裙底,因形跡可疑被便衣警「斷正」,被捕後承認出於性慾犯案,他早前承認偷拍罪。案件今(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庭上透露被告當時正籌備結婚擺酒壓,當日正準備試禮服,因壓力大,一時衝動而犯案,案發後已尋求心理輔導,並獲妻子原諒。暫委裁判官吳思思指,考慮是單一事件,判被告8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寄語被告說:「婚姻難以建立,但容易被摧毀。」希望被告汲取教訓,不要再重犯。
被告郭浩東(27歲,文員)被控1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12月4日,在尖沙咀港鐵站近B2出口扶手電梯上,拍攝女子X的私密部位。
警在被告手機發現他攝得事主內褲
案情指,便衣警員2025年12月4日在尖沙咀地鐵站見被告形跡可疑,於是特別留意他,發現他跟隨事主登上扶手梯,用手機從裙底下偷拍,於是截停被告,並在其手機內發現逾分鐘的偷拍片段,片段中有畫面攝得事主的內褲。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出於性慾而犯案。
案發時正前往試禮服
辯方引述社會服務令報告指,感化主任曾與被告的太太、上司及部門主管見面,他們均表示被告為人盡責及可靠。被告在案發時正前往試禮服,因為結婚擺酒很大壓力,一時衝動犯案。案發後有積極尋求心理輔導,亦會參加明愛舉辦的「朗天計劃」。辯方稱,被告在道德上承受很大的打擊,亦願意承擔責任。其妻相信被告往後會守法,以正確的態度做人。
妻子已原諒被告
吳官判刑時指,被告在銀行任職,太太則從事教育,案發時已經登記結婚,但未擺酒。他沒有案底,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正面,其家庭背景亦良好。此外,其妻子已原諒被告,他亦有積極尋求輔導,考慮到被告初犯,此為單一事件,犯案亦未有預謀等因素,遂採納感化官建議,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
吳官最後寄語被告:「婚姻難以建立,但容易被摧毀。」望他汲取教訓,不要再重犯。
案件編號:KCCC4/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