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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與物監局共同編訂全新宣傳小冊子 全面完善消防管理

撰文:王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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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正全力推動修訂《消防條例》(第95章)及其相關附屬法例,以全面提升公眾安全。面對即將迎來的法例更新,物業管理(物管)業界應如何及早準備?《香港01》就此訪問了消防處高級消防區長(危險品法規)黎健文和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物監局)主席黃江天博士。

為協助物管業界及早了解法例更新並作好準備,黎健文表示消防處已開展多項宣傳及教育工作,務求協助業界盡快適應新的法例要求。最近,消防處與物監局更攜手編訂全新的宣傳小冊子《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黃江天博士希望小冊子能夠為業界及前線物管從業員提供清晰的實務指引,協助大家提早部署。

消防處高級消防區長(危險品法規)黎健文表示,消防處已開展多項宣傳及教育工作,務求協助業界盡快適應新的法例要求。

新法例下確立「責任人」專業擔當

黃江天博士提醒業界,在新法例框架下,物管公司作為物業的「責任人」,是消防安全的最前線把關者,須承擔管理物業公用地方消防安全的法定責任,主動識別並跟進消防隱患。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博士透露,最近與消防處合作編訂全新宣傳小冊子《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為業界定下清晰指引。

前線從業員必讀4大消防管理要點

小冊子清晰列出四大管理要點,協助物管前線人員輕鬆掌握:

• 處理消防隱患四部曲:如遇上消防隱患,緊記「即時記錄、了解及處理、呈報消防處、跟進至消除」四個步驟。同時要妥善保存巡查記錄,並為消防控制室及泵房實施嚴格出入管制。

• 舉行年度火警演習:最少每12個月安排一次火警演習。所有演習記錄須由持牌物業管理人簽署核實,並備存最少1年,以供消防處人員查閱。

• 嚴密監察消防系統:除了安排註冊承辦商最少每12個月進行年檢外,建議將「火警警報系統」檢查頻率提升至每6個月一次。日常巡查需特別留意控制板有否顯示異常(如供電中斷、故障燈號亮起或系統被設定為靜音、電源封條是否完好等)。若系統未處於有效狀態,必須在當眼處張貼消防裝置損壞告示並即時跟進;一旦發現消防系統有任何異常,應即時記錄並聯絡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跟進,直至系統回復正常。

• 嚴格落實「消防工程日誌」:如消防系統需關閉施工,物管公司除了須確保已發出適當通告外,亦必須採取額外消防安全措施及保留完整施工紀錄。工程承辦商應將受影響的消防裝置分段關閉,並且盡快恢復其正常運作。此外,物管公司應推行「消防工程日誌」,精準記錄承辦商的進出時間、施工範圍及系統狀態。若同日有多於一間承辦商施工,物管公司應主動統籌,以防範消防安全風險。

消防處與物監局攜手合作提升樓宇消防安全水平

黎健文指出,物管業界在樓宇消防安全中肩負重要角色。前線物管從業員既是樓宇日常管理的把關者,亦是聯繫居民、法團、消防裝置承辦商及其他相關持份者的重要橋樑。消防處會繼續加強與物管業界的合作,推展培訓及教育工作,提升物管前線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並加強他們識別和處理火警隱患,以及應對突發事故的能力。

消防處及物監局期望透過物管公司的專業管理、物監局的牌照監管及消防處的政策推動和專業支援,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提升樓宇消防安全水平,為市民締造更安全的居住環境。

(資料及相片由消防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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