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廂噪音投訴三年增一倍 莊豪鋒促加辣打擊 陳美寶:勸喻跟進
車廂內播片發出噪音滋擾乘客行為,新加坡和內地近期先後擴大執法範圍或立例打擊。以廣州為例,凡於地鐵或巴士內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且不聽勸阻者,最高可罰1,000元人民幣。運輸及物流局今日(14日)披露噪音騷擾投訴以及不當或不衞生行為投訴,三年間增一倍。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莊豪鋒質詢當局,會否修例將「電子設備聲音外放」及「將腳或鞋履放在座椅上」列為違規行為,並以簡化程序執法及提高罰則。局長陳美寶未有正面回應,指各營辦商有指引協助前線員工勸喻和跟進乘客行為,有需要時轉交執法部門處理。
本港目前有法例規管車內噪音及滋擾問題。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巴士、公共小巴乘客不得妨礙或阻撓司機或分散其注意力;亦不得使用或操作任何嘈吵的器具、樂器或任何留聲機、收音機或錄音機,而滋擾到任何其他人。違者最高可被處以罰款 3,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
鐵路方面,《港鐵附例》禁止乘客在列車上或鐵路處所作出對其他乘客造成滋擾或煩擾的行為,違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港元。乘客亦不得在鐵路處所使用任何會產生噪音的收音機、卡式機、雷射碟機、錄音機、便攜式無線電視機或任何其他相似的器件,違者最高可被罰款2,000港元。
▼車廂噪音問題屢釀爭執打鬥▼
車廂噪音投訴三年增一倍
運輸署和環保署今日(14日)公開接獲的最新公共交通工具投訴數字,當中噪音騷擾投訴由2023年10宗增至2024年24宗,不當或不衞生行為投訴由2023年21宗增至2024年42宗。
莊豪鋒促加辣打擊 陳美寶:勸喻跟進
對於修例及提高罰則,陳美寶未有正面回應,她表示各專營巴士營辦商亦有制定《乘客須知》,列明乘客不得大聲播放流動設備音響或將腳踏在座椅上。營辦商會透過車廂廣播及提示標誌,提醒乘客相關規定。各營辦商亦有訂立指引,協助前線員工視乎實際情況適當處理乘客行為,例如勸喻和跟進,以及在有需要時轉交執法部門處理。
港鐵方面,陳美寶指職員在日常巡查時如發現有乘客違反規則,亦會勸喻和合適跟進。 此外,運輸署一直聯同並鼓勵營辦商透過宣傳教育活動,向乘客推廣使用公交服務時應注意安全,亦應為他人著想及尊重其他乘客。港鐵每年均舉辦禮讓運動,提醒乘客避免作出可能影響或滋擾他人的行為。
至於莊豪鋒關注當局會否研究與港鐵及各巴士公司合作,試行靜音專區或車廂,並借鑒外地宣傳策略,於車廂及月台加設警示標誌,定期播放提醒廣播,推動良好的乘車文化,陳美寶指考慮設立「靜音專區/車廂」的安排時,營辦商需要審慎考慮其運作模式、車廂空間及設計等具體操作安排,以及對整體運力的影響,並作出平衡。政府會繼續留意乘客於公共交通工具上的行為情況,並與營辦商持續合作,透過不同方式宣傳乘車禮儀,共同營造舒適和諧的乘車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