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報告|無證據黃碧嬌涉圍標 如涉暗地不當行為執法機構會查
政府今日公布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報告,報告一共有兩份,共有1013頁,外界除了關注政府部門問責,亦關注入捲宏福苑「離世授權票」風波的民建聯成員、時任大埔區議員黃碧嬌。報告提到,委員會所得的證據顯示,黃碧嬌或其黨友梅少峰沒有參與任何圍標活動或反競爭行為,「如他們暗地裏做出任何不當行為,執法機構會調查」。
黃碧嬌書面陳述稱火災後才知宏業董事
調查報告有章節提到區議員的參與,當中點名提到時任大埔區議員黃碧嬌及大埔區議員梅少峰,二人曾多次出席宏福苑多個業主會議。
報告引述黃碧嬌於今年4月8日向委員會提交的書面陳述,包括:
1. 黃碧嬌於2021年11月 17 日獲邀擔任宏福苑管委會顧問,委任並沒有經過正式程序,只是前任主席鄧國權通過電話提出邀請。她形容其角色為無薪、義務及諮詢性質,並指這是服務社區的常見做法。她並無決策權,亦無需簽署申報利益聲明。
2 黃碧嬌否認在揀選承建商、評審標書或編製宏福苑工程預算上有任何參與。她亦否認在火災發生前已認識宏業或其董事侯華建,並表示她是在火災發生後,透過新聞報道才知道侯是誰。
3.黃碧嬌否認派發福袋換取授權票,並表示她於2022年參與社區福袋派發活動與維修事宜毫無關聯。
4.黃碧嬌明確承認曾就兩個場合收取授權票,分別於2021年12月11日的會議和2024年9月6日會議。她表示,收取授權票是因為部份居民反對於上述會議撤換前管委會決議案,故希望她代為投不贊成票。她因此出席上述兩個會議並按相關居民的意願投票。
否認曾代表居民投票選鴻毅為顧問公司
不過,她否認曾就上述會議通過的其他決議,包括2021年12月11日會議委聘鴻毅為顧問決議,代表相關居民投票。
委員會其後收到合安提交有關會議授權票紀錄,黃碧嬌於2021年12月11日會議持有29張授權票(373份業權份數),以及就 2024年9月6日的會議持有24張授權票(318份業權份數)。與她向委員會所作出的陳述相符。
合安的紀錄亦包括一個名為「授權黃碧嬌的單位」的Excel檔案,內裏載有一份2021年 12月11日會議約131張授權票清單,但當中大部分都不是委任黄碧嬌為代表。
委員會:宏福苑揀選承建商糾紛不斷 黃碧嬌參與令矛盾更尖銳
報告亦羅列聽證會上多位居民對黃碧嬌的指控,黃碧嬌於今年5月8日亦有致函回應,稱曾就2021年12月11日的會議協助收集131張授權票,以及就2024年9月6日的會議收集148張授權票(雖然當中指名她本人為代表的授權票分別只有24張)。她解釋,她是透過管委會成員、義工及其他社區的相識人士收集該等授權票,目的僅轉交管理處。她否認曾向任何陌生人或不相熟的人索取授權票。
報告引用杜淦堃資深大律師所指,宏福苑揀選顧問及承建商的過程糾紛不斷,充滿爭議,這種情況或許並不罕見,而黃碧嬌的參與令矛盾更為尖銳。
她協助收集約授權票佔2021年12月11日會議520張授權票25%,以及佔2024年9月6日會議746張授權票20%。她在兩個會議均持有第五多授權票。
居民質疑黃在招標過程角色「可以理解」
報告指,雖說區議員應協助業主管理大廈事務,而他們在履行此職務時也可採取某種立場,但業主會議最終選出的是有問題顧問及承建商,情況便引起關注,而在這種情況下,「而居民質疑黃女士在招標過程中所擔當角色,也是可以理解。」
持大量授權票不足證圍標 如涉金錢利益交執法機構查
報告亦指,部份公眾人士期望黃碧嬌親身出席聽證會公開解釋,是對黃作為擔任公職的公眾人物期望。然而,從法律角度而言,委員會須先評估是否有表面證據顯示她曾參與某種非法或不當行為。
報告指,即使有大量授權票或管委會某些成員可能偏袒特定顧問公司或承建商,但單憑這點並不足以證明大型樓宇維修工程的招標涉及非法或圍標活動。 倘若任何相關人士透過收集居民的授權票而獲取金錢利益,則另作別論。不過,這類投訴交由具備所需權力調查這些隱蔽活動的執法機構處理最為合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