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友拒購物捱打後死亡 內地領隊認襲擊囚3個月

撰文:朱幼麗 梁融軒
出版:更新:
內地領隊劉洋(右)早前承認普通襲擊等罪被判入獄3個月。(朱幼麗攝)

內地遊客跟團來港因拒絕購物被打,其中一名男遊客事後死亡。一名內地領隊早前已在九龍城法院承認4項普通毆打罪,今日被判入獄3個月。裁判官羅德泉認為案件嚴重,指事主只是不肯購物,惟被告卻與其他人一起,以暴力對待受害人,行為像打手多於調停人,須判即時入獄,但准劉以70,000元保釋等候上訴。

32歲被告劉洋,原被控誤殺,控方於本週初同意改控4項較輕的普通襲擊罪,其中指劉於去年10月19日,在紅磡民樂街一家珠寶店,毆打54歲男子苗春起及另一女遊客。

驗屍報告指心臟病發致死

控方案情指,苗與另一名女子遊客跟團到珠寶店時未有購物,只在門口抽煙,因而與女團長發生爭執,期間兩女子互相拉扯,苗勸阻時引發混戰,數名男子後加入毆鬥。苗被打至重傷,送院後翌日不治,惟驗屍報告指苗因心臟病發致死,與其傷勢無關。

 

辯方律師在求情時稱,被告在事件中只是把爭執的人群推出珠寶店,參與度低,即使在普通毆打案件中亦不屬嚴重,且被告在被捕後已被還押6星期。

 

案件編號:KCCC3116/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