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員偷同事人奶被判社服200小時 官:被告應為行為感羞愧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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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在職媽媽存放於公司的母乳,疑被男同事以鮮奶換走。(資料圖片)

育有2名幼女的中年電腦技術員盜竊女同事存放在茶水間的人奶後,傳送露骨的性騷擾短訊給女事主,不但承認偷飲她的人奶,又用載人奶的膠袋套住勃起的陽具,拍照傳給她。技術員早前已承認一項盜竊罪,今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直言被告的行為令女事主不愉快和困擾,已有妻子的他應為此羞愧,警告他若有「風吹草動」重犯,不會再給予機會,並勸諭他與家人修補關係。

被告林忠勤,37歲,被控今年3月8日在筲箕灣東匯廣場某辦公室的茶水間偷取一包人奶,案發時他在該公司的電腦技術部門工作。

早前索取的精神、心理報告顯示,被告沒有精神或心理病態,犯案源於有壓力,不懂調整,但重犯機會低,故感化官亦建議判處時數較低的社會服務令。

官指事件對受害人是相當不愉快經歷

惟裁判官溫紹明稱,辯方不宜在社服令時數上再討價還價。溫官批評,被告已婚,應該知道案中行為「一啲都唔有趣」,相反對受害人是相當不愉快的經歷和困擾,考慮到被告10年前有另一項案底,該案顯示他對異性有非份之想,故今次即使判囚都絕不過份。

溫官接納各項報告正面,願意給予被告最後機會,判社服令代替監禁,但警告他「若有風吹草動,唔會再俾機會」。官又指事件曝光後,被告及其家人都受影響,對被告來說,固然是「咎由自取」,但家人卻無辜受牽連,勸諭他好好思考如何修補與家人的關係。

事主中午泵奶 下班發現人奶不見了

案情指,33歲任職採購員的女事主是一位哺乳媽媽,與被告屬同事。案發當日她趁午飯時間泵奶,並存放在公司的茶水間雪櫃,放工時卻發現人奶不翼而飛。兩日後,她收到陌生男子的短訊,稱偷走了她的人奶並已經喝掉。至4月19日,女事主又收到性騷擾短訊,內有被盜的人奶及陽具照片,相中勃起的陽具以盛載人奶的膠袋套住,公司翻查閉路電視後報警。

被告被捕後,承認偷人奶,但辯稱只是出於貪心犯案;他早前於庭上求情,則解釋案發時受抑鬱症及家庭、財政壓力困擾。

案件編號:ESCC270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