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人士屢被不良營商者誘騙 張超雄斥缺乏監護機制

撰文:梁芷君 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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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經理逼中度智障女子簽下貴金屬買賣合約和授權書,被裁定作出具威嚇性營銷行為罪成,周三(29日)於西九龍法院被判入獄一個月,成為首宗能力不足人士受騙,而被定罪案件。
這類案件屢件不鮮,早前有智障人士被迫簽下逾十萬元的健身合約,但被定罪的不多。智障人士被騙徒看中,原來香港缺乏保障法例,也成為幫兇。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過往曾協助有輕度智障人士被健身中心誘騙簽下健身課程的個案,注意到香港的智障人士,容易墮入這類商業陷阱。(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解釋,現時香港制度下,所有超過18歲以上的智障人士,不論智障的程度,在法律上均沒有監護人。一些智障程度較輕微的人士,他們仍可上班、簽合約等,一旦遇上不良營商者向他們埋手,他們可能不懂如何處理,亦不明白合約和買賣的詳情,從而被騙而簽下合約,變成不法之徒犯案的工具。

張超雄:監護制度可能騙子過唔到關

張認為當局可參考美加等國的做法,設立一套監護制度,安排智障人士在18歲成年前後作測試,以鑑定智障人士能力的程度,找出他們在何種情況下,需要監護人協助,從而由法庭委派監護人。張形容,外國相關制度的的法律程序嚴密,騙子「過唔到關」,故建議在港也應考慮實施同樣的制度。

在實德金業經紀強迫中度智障人士買貴金屬一案中的26歲女事主,因為得到熱心食客的幫助,及時阻止她簽下合約,從而未有任何金錢損失。但案中被告不認罪,她要出庭作供,她在庭上稱跟被告會面時很驚慌,令她二次創傷。

案件頻頻 智障人士被騙簽下昂貴健身課程

但不是每名事主都如這名女事主般能避過金錢損失,已結業及被高等法院頒令清盤的健身中心California Fitness,今年曾被消委會點名批評其營商手法,指該中心有健身教練,曾迫令智障、自閉症人士,或精神能力不足人士簽下昂貴的健身課程合約,金額更有高達數十萬元,有些更被指帶該些人士到財務公司借貸或簽卡,該些人士最終不但未能完全享受已繳付費用的服務和課程,更無故欠下財務機構數十萬至逾百萬元債款無力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