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景兩小販被指非法集結脫罪 官指黑衣「管理員」仿似流氓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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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謝偉勤及男被告陳文輝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不成立。(伍凱瑩攝)

屯門「良景夜市」的熟食小販今年2月與大批自稱「管理員」的黑衣男子爆發衝突,小販不滿黑衣人架起鐵馬圍堵他們的木頭車檔攤,又用粗口辱罵他們和趕客,雙方推撞,事後兩名小販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他們否認控罪,案件經審訊後,兩名小販今(12月30日)在屯門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水佳麗指黑衣人彷似流氓,行為粗暴強硬,令事態不斷升級,黑衣人不正常的管理手法有威嚇性和挑釁性,實質是他們阻攔小販離開引發衝突。

兩名被告分別是涼粉小販陳文輝(38歲),和賣雞翼尖的小販謝偉勤(52歲)。他們被控於本年2月2日,於領展的良景廣場外空地,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會。

兩被告否認控罪,並稱不僅是案發當日,早於1個月前,已有身穿印有「管理員」字樣黑色風褸的男子,用鐵馬包圍他們的木頭車,並喝退顧客,令他們無法做生意。小販曾向警方求助,但警方只說空地是私人地方,若無人受傷便不會插手調停。

良景市集今年初不時有大批自稱「管理員」的男子介入清場。(資料圖片)

官指「黑衣人」似是流氓

裁判官裁決時,質疑控方似乎從一開始,就假設黑衣人有權管理空地的秩序,但事實上無證據顯示黑衣人受僱於甚麼公司,案發空地亦非領展管理範圍。官形容黑衣人行為粗暴,表現得有組織,似是流氓。他們為小販造成不便和限制其活動範圍,目的是「摧毀經營的環境」。小販擺檔雖帶來衛生問題,但他們受市民歡迎,案發當日亦有街坊罵黑衣人,認為他們太過份。

裁判官指本案有別於其他非法集結案件,既非遊行示威,亦非黑社會聚眾生事,純粹是一群無牌熟食小販聚集擺檔,控方無法證明小販除個別做生意外,他們之間有任何特別的連繫。

官指「黑衣人」沒有合法權限扣留小販財物

裁判官續指,這次衝突並非由小販集結引起,反而是黑衣人阻止小販離開,黑衣人本身亦可被檢控。法例賦予市民有限自衛權,以保障行動自由和財產安全,本案源於有小販忍無可忍,反抗黑衣人的無理圍堵,控方指小販被圍堵,可選擇繼續留在原地,裁判官反駁這豈非承認黑衣人有不合法的管理權限?

裁判官重申,黑衣人沒有合法權限圍困小販,或扣留小販的財物,他們的管理手法帶有威嚇性、侮辱性和挑釁性,與小販對抗,並強行將他們留在現場,這一連串行為引發今次事件。

男被告陳文輝滿意裁決,但沒有回應會否繼續在空地擺檔。女被告離開法院時,不發一言。

案件編號:TMCC214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