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部份司法覆核案件惹熱議 市民評論法庭應有理據

撰文:黃雲娜 李大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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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提到本港法庭在過去一年處理不少備受關注的司法覆核公法案件,當中有部份案件的結果引發社會爭議和質疑,法庭亦因而備受外界批評。他表示,有關案件有助社會體會法治的實際運作,同時亦考驗公眾對法治的信心,他認同市民有權評論法庭的工作,但希望有關評論有理有據而慎重。

馬道立說,法庭的處事方式,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陳焯輝攝)

馬道立表示,較受關注的公法案件往往牽涉不同類型的公眾利益,例如言論自由、示威自由、婚姻自由、社會福利或民主選舉等等,但不少市民或團體會因為裁決結果不合心意,而出言批評法庭,他過去一年偶爾也會收到公眾人士投訴某些案件的處理方式。馬道立指,法庭和法官難免受批評,但強調公眾應該了解法庭的處事方式再作討論,因為法庭對待任何訴訟的雙方時,一定是平等的。

馬道立指,過去一年有不少備受關注和爭議的司法覆核案件。(陳焯輝攝)

法官責任沉重 壓力源於須作正確判決

至於法庭和法官應該如何履行職責?馬道立以終審法院大樓外牆頂端、象徵正義的古希臘泰美斯女神雕像為例,指出泰美斯女神蒙上雙眼,象徵法庭處理案件時不會理會訴訟各方的身份,而她一手拿著代表司法量刑尺度的天平,則代表法庭以公義權衡各方的觀點和利益,至於她另一手持的長劍,就是法庭所擁有的重大權力,當有法例或行政行為被證實有違憲法原則時,法庭有權將其作廢。

馬道立又說,法官在執行司法工作的過程中,肩負行使司法權的憲制責任,擔當了關鍵角色,而有關責任有時頗為沉重,需要面對壓力,而這種壓力源於法官須作出正確判決的責任。

他續指,雖然很多法官經常強調法庭只會考慮案件在法律上是否有充足理據,但他們亦必須承認,法庭的判決在政治、經濟或社會層面,會帶來重大影響,因此當法官思量如何判決才是正確時,就會感受到壓力。

(陳焯輝攝)

拒評人大釋法 強調司法獨立

馬道立典禮後會見傳媒,被多番追問人大釋法是否適合,以及會否影響外界對本港司法獨立的信心。馬道立稱,由於人大釋法涉及部分仍在審理的案件,故不適宜評論。對於過去有人指香港並非實行三權分立,馬道立表示不想評論別人意見,並引用《基本法》第2條、第19條和第85條論證,指出香港屬司法獨立。被問到下屆特首應具備甚麼特質,他表示不評論政治問題,亦指沒有見過潛在特首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