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被嘲為「呢條傻佬」 詹培忠告《蘋果日報》誹謗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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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稱「潮州怒漢」的詹培忠,指《蘋果日報》體育專欄作者梁柏堅,在2014年世界盃期間,撰文稱呼他為「呢條傻佬」及「懵佬」,又指詹在電視節目中教人賭波的「必贏方程式」是「講出嚟大家一定恥笑」。詹認為文章涉誹謗之嫌而告上法庭,案件今(10日)於高等法院開審。詹出庭作供時強調,他的「必贏方程式」是一定啱的,問題只是你有無錢買。

詹培忠作供時堅稱他的方程式確是必勝的。(資料圖片)

律師指「傻佬」和「懵佬」等詞影響詹的專業形象

原告詹培忠,被告除蘋果日報有限公司,並包括時任總編輯張劍虹及梁柏堅。

代表詹培忠的律師指,詹在社會上有一定地位高,並有良好名譽的人,他是一名投資顧問,又是前立法會議員。但被告梁柏堅卻在文章中,針對詹的評論作出不公平的評論,當中更以「傻佬」和「懵佬」等詞嘲諷詹,影響詹的專業形象。

辯方指詹的方程式有謬誤

被告一方則會爭辯詹所提出的「必贏方程式」。因詹曾在電視節目上提出,他的方程式是一定場場買和,如果第一場輸了,就以倍增,即「1、2、4、8、16咁買落去」,直至出現和波為止,便可把本金贏回,之後再由頭再買過。

辯方指,梁在文章只是想指出這方程式當中的荒謬,並提醒讀者不要信以為真。

詹堅稱方程式一定係啱

詹培忠(71歲)在律師陳詞完畢後出庭作供,他稱他曾在拉斯維加斯百家樂比賽中專冠,但幾個月前中風後,便沒有再賭博。

辯方律師盤問時指,詹所提方程式須在「和波」時方才有效,否則便不是「必勝」。詹則反駁指,足球比賽一定有和,故方程式「一定係啱」。但他補充說:「問題係你有幾多身家同錢。」

詹稱他曾任香港代表隊名譽領隊團團長,本身熱愛足球,不會利用足球賺錢,更不會賭波,但他強調「照方程式肯定係贏番」。辯方指出,梁只是以幽默方式表達,惟詹不同意並指梁是惡意。

被告梁栢堅稱他認為詹培忠的「必勝方程式」行不通。(梁芷君攝)

文章作者認為詹的方程式實際上行不通

被告梁柏堅今午出庭作供,他在原告律師盤問下,承認疏忽地在文中引述詹的方程式,而文中所提的方程式,亦並非詹在電視節目上提到的。他解釋指,當時在街看到該電視節目便將方程式「記咗入腦」,而之後亦沒有機會再看,故只記得方程式係「double up」(倍增)。

梁強調,當時聽到有人分享賭博必勝法,故抱懷疑心態,並指:「任何人講咁嘅嘢,我都會懷疑」。他指,64場世界盃賽事可能沒有一場是和賽,而2014年的世界盃便只得13場打和,約為百分之二十。梁指:「如果30場都未有和,(賭本)港幣大概80億,但世界盃有64場,未去到一半已無人可承受呢個本金」。

原告律師指詹提出的方程式其實仍用得著的,梁則反駁指:「有好多本金你先會咁落注。」若和波賽果出現得愈遲,所需本金就愈多。被問到為何特別指出方程式來自詹培忠時,梁表示,詹之前有很多驚人言論,他覺得有誇張成分,再看到方程式後,他認為實際情況有不同,加上當時比賽已開始,故認為和的機會不大。

文章提到「信唔過」是針對方程式

梁強調,他批評詹「信佢一成都死」的言論來自網上俚語「信佢一成,雙目失明」,但他稱他所指是詹及他提出的方程式「信唔過」。他又同意詹是個「出名」的人,而稱呼詹是「傻佬」,確會令他尷尬,但他指他當時沒想過這個問題。

案情指,2014年7月5日,由梁柏堅撰寫的一篇有關世界盃評論文章在《蘋果日報》刊登,當中指詹培忠於亞視電視節目《香江怒看》中,教導觀眾足球博彩投注,文章內容包括「講出嚟大家一定恥笑」,稱呼詹為「呢條傻佬」、「懵佬」的字句。

案件本周四(12日)續審。

案件編號:HCA1286/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