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衝擊波碎腎石、骨刺 港府擬不規管 醫療界轟寬鬆

撰文:朱韻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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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儀器規管諮詢報告姍姍來遲,終於在下周一(16日)提交立法會討論。港府日前披露立法方向,但遭業界批評漏洞處處。常用作治療骨刺、碎腎石的衝擊波儀器是明顯例子。物理治療師指出,當局建議衝擊波儀器不受管制,惟使用不當可致心臟病發和中風,憂慮其危險性被低估;醫生亦指,現時個別醫院對衝擊波規管嚴謹,特定專科才可使用。
另外,美容業則不滿當局,不容受訓美容人員操作某類美容儀器的做法,認為是踐踏美容業,周一(16日)將發起千人請願。

現時尚無法例規管醫療儀器的進口及銷售,其實早在2003年7月港府已發出《醫療儀器的規管》諮詢文件,建議按風險評級制訂規管架構。至今逾13年以來,僅靠業界自願向衞生署上報,監管成效常被詬病。

來到2017年,規管方案終見眉目,預料港府半年內會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綜合了25種醫療儀器,以4級制分類,其中17種儀器要在醫生監督或由受認可訓練的人士操作,餘下8種被納入沒有任何管制、屬規管級別最低的「第4類」。

港府擬規管經常被非註冊醫護專業人員使用的特定醫療儀器(通常是用作美容用途),包括非註冊醫護人員使用者須接受的監督或培訓。(Getty Images)
胡存孝指,其手上的體外衝擊波儀器有許多使用限制,質疑只讀過儀器操作課程的人士,無法識別禁忌症而生意外。(朱韻斐攝)

細看之下,「第4類」儀器其實包括醫生和物理治療師也會使用的體外衝擊波儀器。操作員可控制衝擊波儀器的能量輸出,高能量的儀器可碎腎石,以及治療軟組織和骨刺。目前規管建議卻容許任何人操作衝擊波儀器,引起業界關注。理工大學康復治療科學系臨床導師胡存孝表示,他過往在私人執業期間,不時有病人到保健中心、養生館、按摩院做衝擊波治療後,患處瘀腫、連續痛疼數天,向其求診。

有市民做衝擊波後 患處瘀腫

衝擊波儀器若操作錯誤可致不適。胡存孝稱,有零星個案更反映,在坊間的中心接受衝擊波治療期間感到暈眩,懷疑有操作員用錯劑量,造成創傷。他指施行衝擊波治療需很謹慎,有血管栓塞問題者接受治療,血管內血塊有可能被「打散」,流向身體其他部位,最嚴重可引發心臟病或中風;裝了心臟起搏器、正服薄血藥等人士應避免使用。他質疑只讀過2、3天儀器操作課程的人士,無法識別病人的禁忌症而發生意外。

司徒佩玉不滿醫療儀器的分類太籠統,要求政府就使用管制重新仔細分類,並諮詢各個醫療專業的意見。(朱韻斐攝)

斥醫療儀器分類太籠統

理大康復治療科學系副教授司徒佩玉不滿港府,制定立法建議時未諮詢物理治療師。除了衝擊波,同被列第4類的「高壓脈衝電流儀器」和「短波」,操作不當可致燒傷,質疑規管分類「太籠統」兼「分錯類」。她促請就不同醫療儀器的不同波頻、能量、用途,細分為不同風險等級和使用管制。而有關規管分類的委員會應有物理治療師代表,以吸納各方意見。

政府說這類(有風險的儀器)不用規管,能使他們(售賣儀器的公司)更容易出售有風險的儀器,尤其衝擊波方面,我們很擔心,這樣給公眾錯誤的訊息,有監管較沒有監管更危險!如果政府帶頭說這類儀器不用監管,日後出了事由誰負責?是否政府負責?
理大康復治療科學系副教授司徒佩玉
醫學會會董蔡堅表示,錯用體外衝擊波能導致腎出血,有私家醫院限制只可以由秘尿科專科醫生操作。(資料來源)

腎科專科醫生、醫學會會長蔡堅表示,體外衝擊波可用來打碎腎石,錯用能導致腎出血,因此即使醫學界使用時亦有管制,有私家醫院限制只可以由秘尿科專科醫生操作,他直指不應將衝擊波放在「第4類」。香港醫學會義務秘書林哲玄亦認同,物理治療師的擔憂,但認為不少醫療儀器可調較能量強度,難以分類。

憂部份保健中心猶如「非法行醫」

除衝擊波之外,曾致命的「電療」儀器亦無納入管制之列。2015年,有女士在大角嘴一所理療中心接受電療時昏迷後不治。涉事理療師今年1月5日被判違反《診療所條例》罪成,判囚2個月。不過,衞生署回覆查詢指,涉事的生物磁通絡理療儀並非用於美容的醫療儀器,因此沒有包括在顧問研究的使用管制建議中。

「物理治療起動」召集人列明慧指出,現時部份養生館和保健中心可在無法例監管下使用高能量、高風險的醫療儀器,猶如「非法行醫」,質疑曾發生事故的理療師可隨時重操故業。她認為需同時立法規管坊間中心使用醫療儀器,免被濫用。

葉世雄認同高能量的衝擊波能帶來創傷,但質疑並非每一類註冊醫療人員也受過衝擊波使用訓練。(受訪者提供)

美容業不滿踐踏業界尊嚴 發起千人請願

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表示,衝擊波儀器可用於纖體,但功效不佳而沒有被美容業廣泛應用,但指即使將衝擊波限制至醫療人員操作亦無補於事,因部分人未必受過操作訓練。另外,葉世雄指,規管報告指不能讓受訓的美容人員獨立操作某類儀器,是踐踏美容業尊嚴。業界下周一(16日)向政府遊行請願,料有一千人參與。

食物及衞生局被問及會否採納物理治療師業界的建議,局方未正面回應,稱將向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簡介立法建議,聽取意見後將制定規管細節。另外,由於註冊醫護專業人員已受相關專業守則約束,建議的規管架構將不會管制其使用醫療儀器;只會規管某些經常被非註冊醫護專業人員使用的特定醫療儀器(通常是用作美容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