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拍機商場室內高速穿梭險撞人群 apm:強烈譴責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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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駕駛飛機用途日益廣泛,已成不少市民的閒暇活動。近日有外籍人士在觀塘apm商場內操作小型航拍機,讓航拍機在大型新年裝飾之間高速來回,又於人群上高速飛過,多次與途人擦身而過,有關短片上載至網絡上流傳。apm發聲明強烈譴責有關行為,指是極度不負責任及危害訪客安全,並會研究採取法律行動。有網民不滿操作者妄顧他人安全,直斥「不知所謂」。
民航處回覆查詢指,無人機若需飛進私人物業範圍,無人機操作員須先得到相關業權人的許可。

該段長約2分鐘的片段由「TINY WHOOP」於上周二(24日)上載。片段顯示,有一名外籍男子操作,讓小型航拍機在商場中庭懸掛的大型裝飾中來回穿梭,又飛到美食廣場上在食客頭上往返;期間更飛進中庭小攤檔的幕內,更一度在手抱嬰兒頭上高速飛過,險象環生。

apm回覆查詢指,對於有人罔顧商場訪客安全,擅自於室內使用航拍儀器,認為是極度不負責任及危害訪客安全的行為,並予以強烈譴責。apm強調不容許任何人士在商場內進行危害訪客安全的活動及行為,一經發現將立即派員阻止。 就今次事件,apm服務處正諮詢法律意見,研究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上載該片段的YouTube頻道「Tiny Whoop」,自稱是售賣航拍機零件的商店。該頻道早前亦上載了多段航拍機各地街頭飛行的片段,包括聲稱是在紐約的時代廣地、地下鐵車廂內於人群間穿插的飛行片段。

短片所見,航拍機一度低飛,將向嬰兒頭上飛過。(「Tiny Whoop」YouTube截圖)

網民:行為妄顧他人安全及財產

「香港無人機航拍會」社交群組亦轉載了有關影片。有網民批評有關行為,「果個人妄顧其他人嘅安全及財產喎,同一個人揸架車係馬路亂撞無分別」,亦有人直斥「不知所謂」,但亦有網民認為該航拍機體積很小,「室內玩其實好安全」。

無人機的飛行地點必須遠離建築物、人群

民航處回覆查詢指,無人機若需飛進私人物業範圍,無人機操作員須先得到相關業權人的許可。根據現行法例,所有操作無人機的人士,均受《1995年飛航(香港)令》(香港法例第448C章)第48條監管。有關條例訂明任何人士不得因魯莽或疏忽操作無人機而危害他人或財產安全。如有違反上述條例,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及監禁兩年。

根據香港法例第448C章《1995年飛航(香港)令》第100條規定,重量不超過七千克(不計燃料)的航空器屬小型航空器,市民使用該類小型航空器,毋需申請「飛機登記證」及「飛機適航證」。然而,任何類型的無人機操作者仍受飛航(香港)令第48條監管。根據該條例,任何人士不得因魯莽或疏忽操作航空器而危害他人或財產安全。民航處的「無線電控制模型飛機飛行安全指引」,指無人機的飛行地點,必須遠離建築物、人群,並且必須讓操作者的視野清晰無阻,及能夠清楚看見飛行中的無人機,以免發生碰撞導致他人受傷、死亡,或造成財物損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已於2015年發出「閉路電視監察及使用航拍機指引」,提醒航拍機使用者知悉使用無人機進行攝錄,也受《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管,使用者須要特別緊記尊重別人的私隱,亦應顧及和了解公眾的感受和受影響人士對私隱的合理期望。